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需始终秉持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赢取长期市场支持,达成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协同共进的目标。
第五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
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结合行业及市场指标,建立科
学合理的市值管理体系,合法合规运用市值管理工具,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系统性原则。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结合行业及市场指标,协同公
司各部门、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长期持续对公司市值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监控,常态化开
1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协同参与市
值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全力支持与配合。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
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
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此外,应当按照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舆情进行监测分析。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2(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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