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8证券简称:中粮科工公告编号:2026-039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雄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275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0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1585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59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690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032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8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341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690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5%。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9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0%;反对28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0%;反对28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000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266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
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5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9%;反对266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5%;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6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78%;反对46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8%;
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6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78%;反对46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该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202243856股)、深圳市明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17492000股)均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表决情况:同意40063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52%;反对467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3%;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63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52%;反对467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3%;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该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202243856股)、深圳市明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17492000股)均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8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5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8%;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7%;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6.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9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0%;反对28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0%;反对28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9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0%;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0%;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9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0%;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0%;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88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6%;反对28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8%;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0%;反对28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张传许先生、陈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张传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41776142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9532286股。
张传许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41776442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9532586股。
陈涛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88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6%;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0%;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7%;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6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8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反对28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8%;
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5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8%;反对28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9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0%;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74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0%;反对27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796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9%;反对478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9%;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55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41%;反对478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7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40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0%;反对3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9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4%;反对3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40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0%;反对331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
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9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4%;反对331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940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0%;反对3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
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69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8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4%;反对3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兴卓律师和徐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四、备查文件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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