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融资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债权融资管理,规范债权融资管理要求和流程,推动融资权集中管
理和融资流程管理,提升债权融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债权融资包括:内部资金拆借、银行借款、债券融资、负债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应遵循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二章内部资金拆借
第五条内部资金拆借,是指因存在运营资金缺口,公司间通过互相借贷调节资金余缺的行为。
第六条内部资金拆借根据《内部关联方借款制度》执行。
第三章银行借款
第七条评估融资渠道:
(一)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预估存在的资金缺口;
(二)公司预估存在资金缺口的,应及时汇报财务中心;
(三)经评估后,如银行借款方式优于内部资金拆借方式,则所属公司需拟定银行借款计划。
第八条制定融资计划:
(一)融资计划内,应考虑借款主体、贷款类型、融资品种、融资金额、拟接洽银
行、预计审批时间等;
(二)融资金额应细化至月度或季度,预估提款及还款时间。
第九条确定接洽银行后,所属公司应积极与银行沟通,确定融资金额、利率、期
限、使用方向等关键要素。
第十条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评估各项因素,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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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提款、付息及还款:
(一)公司应确定资金情况,在合同提款范围内按需提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二)公司应将已提款本金的付息金额、还本金额、日期列入资金计划,提前做好
资金安排,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借款本息。
第四章债券融资
第十二条债券融资包括:
(一)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二)商业票据;
(三)公司债券、永续债;
(四)资产证券化产品。
第十三条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公司债券发行额度,并统一进行债券发行。公司根据
法律法规和整体融资安排,结合业务特点和融资需求,确定公司整体的债券融资规模上限及债券发行额度。公司如需发行债券,需经相关决策机构审批。
第十四条如涉及债券发行,应确定发行类型、发行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初步发行计划等关键要素。
第十五条公司在准备债券发行或额度注册材料时,应确保相关材料中披露的信息
准确、真实,并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公司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应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利率走势、投资
者投资意向等,与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发行时点、预计发行利率区间、最终定价以及债券发行在投资者中的分配。
第十七条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按时足额支付债券利息,定期监控债券合约中
约束指标的满足情况,并根据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债券合约的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披露所需信息,以避免债券违约和违规风险。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公司是负债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第十九条公司应统筹负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负债管理目标和配套措施,保证公司整体负债率均处于合理水平。
第二十条负债管控的目标是通过强化企业资本约束,防止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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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负债经营,促进企业经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