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7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丁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6年 9月 29日(9:00—11:30,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丁艳女士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6年 10月 09日召开的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丁艳女士,出生于 198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家具行业专家。历任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秘书、副秘书长;现任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2026年 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内容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6年 10月 09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
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内容详见 2026年 9月 14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6)。
(二)征集人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对上述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征集人投票理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
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6年 9月 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6年 9月 29日(9:00—11:3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
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号一号楼 3楼 1307室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王丽
联系电话:0519-85582889
邮政编码:213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
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征集人:丁艳
2026年 9月 14日附件: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
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说明:
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