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证券简称:上海艾录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3229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艾录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5年12月2日,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艾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向下修正“艾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6月3日),如再次触发“艾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6年6月4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艾录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艾录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2023年11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艾录转债”,债券代码“12322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0月27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4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10月2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15元/股
1、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003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9996元(含税),调整前“艾录转债”转股价格为10.15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10.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2、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9998元(含税),调整前“艾录转债”转股价格为10.10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10.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3、因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2277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调整前“艾录转债”转股价格为10.0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0.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2月5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二、“艾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艾录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艾录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艾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艾录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6月3日),如再次触发“艾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年6月4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艾录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