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承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承宝,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江苏海澜集团内部审计,张家港市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现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
积极参加各项会议,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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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0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
审议:
序召开届次时间议案表决结果号第三届董事会《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2024年61第三次独立董限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同意月20日事专门会议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8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2第四次独立董同意月27日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专门会议专项说明》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回购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10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3第五次独立董同意月9日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新增综合事专门会议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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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每一个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进一步提高决策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现场交流等机会
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及被收购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
3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未来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6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2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自身科学决策能力,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持续提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承宝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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