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3证券简称:海锅股份公告编号:2026-00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
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4、交易期限及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理。
5、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
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2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
行作为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
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3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因此,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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