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承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审慎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承宝,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江苏海澜集团内部审计,张家港市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汇(苏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列席9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
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除《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以外,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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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42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审计委员会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序召开届次时间议案表决结果号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5年41第一次独立董议案》《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同意月24日事专门会议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第四届董事会《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2025年62第二次独立董限的议案》《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同意月17日事专门会议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2025年83第三次独立董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同意月27日事专门会议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11《关于投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
4第四次独立董同意月12日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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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充分发挥
专业优势,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深化
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投资者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任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传媒、网络等渠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及被收购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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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拟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承宝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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