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3证券简称:海锅股份公告编号:2026-02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天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4259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8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3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9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0%(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44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3名,代表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814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00%;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237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75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4%;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233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2数的99.9224%;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1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3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12%;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233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5%;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3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233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4%;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3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12%;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6%;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23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99.9197%;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16%;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2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89%;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6%;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22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4%;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7%;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595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0%;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相关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23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2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89%;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9%;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一宏、叶嘉雯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