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6-049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最高成交价为 12.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7811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