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祁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本人届满离任,现就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祁丽,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8月至2025年11月担任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担任深圳市魔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自2019年9月16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5年10月28日离任。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5次股东会。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独立董缺席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次董事会次未亲自出席董东大会事姓名会次数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次数祁丽101000否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表决意见。除回避表决情况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均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掌握2025年度前三季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审核,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监督把关职责。专门委员会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3300
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1100
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4400
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发
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也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秉持客观、独立原则,对交易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
解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与公司相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公开联系方式,就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接待活动,就公司利润分配等情况进行了解答。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赴公司现
场考察等方式,综合运用现场参会、线上会议沟通、书面审阅及与相关部门交流等多种途径,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年累计履职时间达到15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人关注该事项的进展,重点就终止发行的决策动因及合规性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终止发行原因说明。经了解,本次终止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经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
(三)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就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设置、激励对象范围、授予价格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审阅和独立判断。本人认为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激励计划方案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契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分析,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在此由衷感谢2025年度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述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