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证券简称:显盈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第四届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
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非独立董事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实施程序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
第四届非独立董事为林涓、肖杰、黄雅萍。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责确定相应报酬,具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董事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年度董事津贴标准为3万元,董事津贴按月核算并以年度进行发放,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纳。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方案上限以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只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10万元每年(税前),按月核算,按年度支付,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发放薪酬。
2、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5年标准领取的部分薪酬,公
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6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3、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审计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
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
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薪酬构成及标准
1、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为林涓、陈英滟、陈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
在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纳。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其薪酬方案以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发放薪酬。
2、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5年标准领取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
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6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3、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审计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