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2025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期末投资衍生计入权益本期公允金额占公品投初始投资金的累计公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期初金额价值变动期末金额司报告期资类额允价值变购入金额售出金额损益末净资产型动比例远期
外汇0013.3707949.415549.062400.353.09%合约
合计0013.3707949.415549.062400.353.09%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行为。2025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