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证券简称:显盈科技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区润坊路5
号润智研发中心1栋9楼903、904显盈科技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杰先生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1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7236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90400股,该部分回
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34560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1人,代表股份51971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4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51762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2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209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8人,代表股份435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2%。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林涓先生、肖杰先生、黄雅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林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763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357%。
表决结果:林涓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肖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76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341%。
表决结果:肖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黄雅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76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339%。
表决结果:黄雅萍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蒋培登先生、杨栎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蒋培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769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3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106%。
表决结果:蒋培登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杨栎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769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104%。
表决结果:杨栎洁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1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5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36%;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4%;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31%;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6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31%;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2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6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83%;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3%;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7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26%;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4%;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7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79%;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3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0%;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7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97%;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3%;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7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79%;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3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0%;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7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9%;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96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7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79%;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文翰律师、黄超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