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蒋培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蒋培登,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年6月起担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年10月起
担任深圳天晨致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起担任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于2022年9月13日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次董事会次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会次数次数次数数数事会会议蒋培登121200否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中参与议题讨论交流,结合专业经验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表决意见。除回避表决情况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均亲自出席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掌握2025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审核,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监督把关职责。
专门委员会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3300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1100
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1100
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4400
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100
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发
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也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秉持客观、独立原则,对交易进行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
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书面函件、邮件及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公开联系方式,就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接待活动,就公司股份回购情况进行了解答。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赴公司现场考察等方式,综合运用现场参会、线上会议沟通、书面审阅及与相关部门交流
等多种途径,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年累计履职时间达到15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人高度关注该事项对公司原计划投资项目的影响,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就原投资项目后续推进安排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经了解,本次终止发行对原计划投资项目的影响相对可控,原计划用于总部研发中心的房屋购置款项已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支付,办公楼及实验室装修工作有序推进;越南制造基地因本次发行终止,暂缓自有厂房建设,将继续以现有租赁厂房形式开展生产经营。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决策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三)对外担保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独立、客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预计额度在公司风险可控范围之内,确系公司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促进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额度预计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本人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交易定价依据等资料,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产及股权类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发展计划,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求而产生,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要求回避表决,因此本人同意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述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