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证券简称:大地海洋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11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90029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4618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35410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35675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5410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17%。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
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
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