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5、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97008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4355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2652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0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32946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9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2652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09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案 决 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 分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
(股) (股) (股) (股)
码 类 果总《关于公表
司 2026 96995 99.986 0.0133 0.0000
决 12900 0 0 0
1.0 年度中期 652 7% % % 通
情
0 利润分配 过
况方案的议
其 32933 99.960 0.0392 0.0000案》 12900 0 0 0
中 857 8% %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2.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0
总表
96991 99.9829 1290 0.0133 0.0038
决 3700 0 0
952 % 0 % %
情况其《关于修 中订<关联 ,
2.0 通
交易决策 中
1 过
制度>的 小议案》 股 32930 99.9496 1290 0.0392 0.0112
3700 0 0
东 157 % 0 % %的表决情况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