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2025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2025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召集和主持会议、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人力
资源、薪酬体系的建设情况。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
化等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汇报,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及项目运营实效,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同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6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任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围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先后完成业绩考核指
标调整、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并于2025年11月顺利实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本人认为,上述调整、归属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
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四)任期内,本人在历次股东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
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
(五)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助力公司合理决策及风险防范。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飞涛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