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460号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海洋)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地海洋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大地海洋于2025年8月收购了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大地海洋于2025年12月收购了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并将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和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纳入了
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豁免规定,大地海洋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可以不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大地海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未将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
内控审计报告第1页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地海洋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邓红玉(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传飞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内控审计报告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