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证券简称:大地海洋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81789.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8178.9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6408960.46元,截止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0532570.71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3890329.15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2026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32570.71元。
(三)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4131574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1106股后的总股本
141294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1412946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
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后提出,实施本次中期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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