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盛新材
股票代码:3010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股份变动性质: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凯盛新材、上市公司、公司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邦健康指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名称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松山
注册资本197991.9191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202884326D营业期限1992年3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经营范围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
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重庆汇邦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主要股东
司)、张松山、董晓明、张一卓、姜雪萍等
通讯方式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023-6788698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情况长期是否取得其他国序号姓名性别国籍职务居住地家和地区居留权
1张松山男中国重庆董事长否
2王榕男中国北京副董事长否
3张海安男中国重庆董事、总经理否
4王曦男中国重庆职工代表董事否
5黎明男中国重庆独立董事否
6刘忠海男中国重庆独立董事否
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
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上市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
(股)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颖泰生物92081956943845846.4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丽江股份0020337837050014.26%
注:除上表中华邦健康直接持股情况外,华邦健康全资子公司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4%的股权。华邦健康能有效控制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5.73%的股份投票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凯盛新材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凯盛新材股票187216000股,占凯盛新材总股本的44.5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167216000股,占凯盛新材总股本的39.75%,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变动前变动后股份性质
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8721600044.51%16721600039.75%华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16721600039.75%健康
有限售条件股份18721600044.51%00.00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指截至凯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日所持有的股份。出让方有限售条件股份已于2024年9月27日解除限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2024/6/5-
华邦健康被动稀释00.00%
2025/3/11
合计00.00%
2025年7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4.51%下降至39.7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华邦健康2025/7/22询价转让200000004.75%
合计200000004.75%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华邦健康18721600044.51%16721600039.75%
合计18721600044.51%16721600039.75%
7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672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75%。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60000000股股票作为担保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用以保障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债券简称为“25 华邦 EB”)。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凯盛新材股票的行为。
9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凯盛新材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2(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司股票简称凯盛新材股票代码30106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重庆市渝北区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称和星光大道69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询价转让、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8721600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44.5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20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变动比例:4.75%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167216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9.75%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时间及方式
14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否拟于未来12个月其所持有的凯盛新材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内继续减持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是□否?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15(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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