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证券简称:凯盛新材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3233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15:00以电话通知的方式紧急发出,2025年12月
22日15:30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1名董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凯盛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凯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公司股票收盘价在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期间有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20.01元/股的130%,
即不低于26.013元/股;在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有10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19.96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5.948元/股)。根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凯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凯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凯盛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凯盛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凯盛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凯盛转债”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