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清滨-届满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2025年6月30日届满离任)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清滨,中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13年12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2020年2月—2025年6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时还担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30日离任)。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1(二)独立性说明2025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董
事会5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参与、主持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的审阅议案相关材料,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4年度财务报告》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董事会审计委员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
012025年3月13日会2025年第一次限公司2024年报审计履职情况报告》会议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1.《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022025年4月18日
会2025年第二次2.《2025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
012025年3月13日第二次独立董事联交易的议案》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审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022025年6月13日第三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
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多次交流,加深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届满离任前,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追踪监管政策动态,密切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形象的评价。定期调研公司所处行业市场行情,及时掌握公司日常运营状况及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
3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交流、通讯联络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
紧密联系,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状况、调研潍坊子公司建设进展等,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与大力支持。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
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4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5年度未涉及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
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清滨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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