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和《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盛新材”)董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
如下: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执行情况
四川华信在执行凯盛新材2025年报审计业务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计划和实施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工作。具体包括:凯盛新材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以及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鉴证。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
(1)凯盛新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凯盛新材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凯盛新材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凯盛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盛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4)四川华信对凯盛新材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其审
计凯盛新材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二)审计过程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执行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重要性水平、审计重点、
审计方案以及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情况与凯盛新材管理层和治理层保
持了有效的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川华信均就重点问题向凯盛新材管理层做出专题汇报,并向公司管理层了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
(三)审计质量控制保证情况
四川华信遵循“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宗旨,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效控制可能出现的工作误差及舞弊风险,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一套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一项规程、八项质量控制制度和六项实施细则,保证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为凯盛新材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奠定了基础,为公司管理层做出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综上,四川华信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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