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证券简称:力量钻石公告编号:2026-00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
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忠林,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左欣,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媛,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基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
服务水平,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此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年报财务审计服
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