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87%;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各部门各种业务和事项;
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1、应收账款风险;
2、市场供应风险;3、销售价格风险;
4、资金管理风险;
5、资产管理风险;
6、存货风险;
7、法律纠纷风险;
8、政策风险;
9、安全生产风险;
10、劳动关系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在定性判断标准与以前年度基本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对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错报≥营业收入总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
潜在错报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1%额的0.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1%产总额的1%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直接财产损失负面影响或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
重大缺陷导致的资产损失≥1000万元面影响
500万元≤导致的资产损失<1000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
重要缺陷万元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
一般缺陷导致的资产损失<500万元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B、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
C、缺乏人力资源体系保障,导致关键人才大量流失;D、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国际、国家主流媒体关注;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F、未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或未对重大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
G、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H、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B、发展战略未适时调整,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偏离较大;
C、人力资源体系保障不足,导致关键人才部分流失;D、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当地主流媒体关注;
E、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F、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未对重要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较大财产损失或一定负面影响;
G、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H、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明显不足。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要缺陷。(3)一般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事项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要求对一般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的控制措施。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在非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在非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事项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要求对一般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的控制措施。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职能明确、责权明晰、按责履职,将强内控、管风险、促合规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目标。公司核心业务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达到了预期控制目标,有效防范了各种经营管理风险,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6年,公司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动态优化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确保公司整体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各项内控措施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切实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