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2证券简称:中捷精工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捷成新能源汽车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新能源”)、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通吉”)以及全
资子公司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昕汽车”)。
其中,捷成新能源以及烟台通吉均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捷成新能源提供不超过4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拟为烟台通吉提供不超过9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担保;拟为灏昕汽车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被担保人均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1、子公司捷成新能源分别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限额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限额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最高限额4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2、子公司烟台通吉拟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3、子公司灏昕汽车分别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借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
款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实施,具体担保事项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额度被担保本次新占上市公担保方方最近截至目前担增担保司最近一是否为被担保担保方持股比一期资保余额额度期归属于关联担方
例产负债(万元)(万母公司净保率元)资产的比例中捷精烟台通
92%78.38%27609201.19%否
工吉捷成新
55%98.42%385044005.67%否
能源灏昕汽
100%64.48%01500019.34%否
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捷成新能源汽车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1.名称:捷成新能源汽车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21日
3.注册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路8号
4.法定代表人:吴雪明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
削加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5%。
8.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江苏中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2杨春30.15%
3丁振浩14.85%
9、捷成新能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74555865.8457860946.28
负债总额72331843.8256949557.17
银行贷款总额23000000.0016470084.63
流动负债总额72331843.8256949557.1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2224022.02911389.11
营业收入40822146.8531228931.81
利润总额-17565486.90-9023249.44
净利润-16779582.24-8827632.91
(二)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名称: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1月5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2号
4.法定代表人:顾建兵
5.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橡胶密封件、机电产品、机械零部件、模具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2%。
8.股权结构:中捷精工直接持股92%,黄晓慈直接持股8%。
9.烟台通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71154061.7273856244.53
负债总额54968951.0157888236.76
银行贷款总额30000000.00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52775127.8956242869.4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16185110.7115968007.77
营业收入63391737.4442359575.29
利润总额-2695523.47-191216.96
净利润-1653714.83-272450.88
(三)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1.名称: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3.注册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东港路6号
4.法定代表人:刘振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100%全资子公司。
8.灏昕汽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184994310.24197858966.08
负债总额116112461.64127576305.89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16085129.62126283872.9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68881848.6070282660.19
营业收入230477640.09124323859.21
利润总额-1170833.431344603.02
净利润-717602.971222418.7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捷成新能源汽车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担保授信金额:合计金额为不超过4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是否有反担保:无。
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限额内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担保有效期一致。
(二)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担保授信金额:最高限额为9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是否有反担保:无。
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限额内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担保有效期一致。
(三)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担保授信金额:最高限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是否有反担保:无。
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限额内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担保有效期一致。
五、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是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可有效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进行,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捷成新能源以及烟台通吉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持有捷成新能源55%的股权、持有烟台通吉92%的股权,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捷成新能源、烟台通吉以及灏昕汽车的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
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拟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8.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供担保总余额26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34.7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和出现其他进展及变化情况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