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5证券简称:多瑞医药公告编号:2025-052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
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秦园路
38号宸胜国际中心14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5427085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8.73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5418305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8.6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8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人,代表股份169458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1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0678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0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8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11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26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
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26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
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54264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
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8%;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4264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
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18%;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4261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9%;
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2%;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426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
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9%;反对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426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
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9%;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枫、魏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多瑞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