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5证券简称:多瑞医药公告编号:2025-073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承达”)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承达少数股东武汉市盛祥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金盛兴自控工程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承达向中国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47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襄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债务人: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
(一)担保的最高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70万元。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56500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23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02%;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