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证券简称:新瀚新材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
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截至2025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19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4月25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0月27日,公司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沟通和确定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如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
场和线上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