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罗英武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议以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七次,召开股东会三次。在任职期间内,本人
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持续关注决议执行进度,确保议案落地见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所召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结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实际,对《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的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慎核查与充分讨论,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亲自出席了三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主营产品的市场开拓计划,认真审议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必要性;对外收购股权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业绩对赌设置的合理性等,另外结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实际,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的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慎核查与充分讨论,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
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类型2025年4月11第四届董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同意日事会第二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次独立董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专门会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2025年7月2第四届董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同意日事会第三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次独立董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专门会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履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规范运作和稳健运营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本人年度内满足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的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并就此进行了
充分的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情况与本人进行交流。本人也通过出席股东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一)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并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二)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核查监督。本人深入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并充分运用专业判断对可能影响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及时提示风险,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监管机构、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经营管理层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英武2026年4月10日(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英武
时间: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