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证券简称:星华新材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公司及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可由公司或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或相互提供对外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合同主要条款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债务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杭州星华反光材
料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724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7.15%和23.35%。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