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证券简称:星华新材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股本结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
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727153.8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492542.1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2025年净利润101492542.12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149254.21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306966334.53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74802034.54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4802034.54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货币资金情况和股本结构,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0078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023682.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2025年9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023682.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025年度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2047364.60元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8.66%。
2025年度,公司回购金额为99998113.15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202045477.75元人民币,该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5.7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2047364.60128979860.806804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99998113.1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9727153.84148089287.8997470426.62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3519885.4146105131.4942557222.10
营业收入(元)769440041.47792399141.13697591074.0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06966334.53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74802034.5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299067225.40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9998113.15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25095622.7833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399065338.55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2182239.00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5.85%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是□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96亿元,扣除募集资金后的货币资金余额为5.8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1.8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1.56亿元,本次分红资金来源主要为自身经营产生和前期积累的资金,因此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