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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5-15 查看全文

孩子王 --%

证券代码:301078证券简称:孩子王公告编号:2025-040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 701 号孩子王 D 栋 3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侍光磊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8人,代表股份586706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52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18178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4人,代表股份168527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5人,代表股份1114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79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3人,代表股份9861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95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7%;

反对8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23%;反对8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8%;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9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4%;

反对8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61%;反对8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1%;弃权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84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

反对8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2%;反对8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53%;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802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

反对8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弃权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89%;反对8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7%;弃权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55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

反对8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69%;反对8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62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0%;

反对9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5%;弃权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7%;反对9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6%;弃权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56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

反对9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弃权6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3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77%;反对9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8%;弃权6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529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9%;

反对9120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5%;弃权

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35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635%;反对9120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859%;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325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95%;

反对8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6%;弃权

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1%;反对8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0%;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10.00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04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

反对9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07%;反对9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4%;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1.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856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7%;

反对17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弃权

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97%;反对17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044%;弃权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2.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84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5%;

反对17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2%;弃权

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81%;反对17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123%;弃权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3.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803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反对8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5%;弃权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1%;反对8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7%;弃权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4.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20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0%;

反对9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5%;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54%;反对9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38%;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81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4%;

反对8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5%;弃权8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0%;反对8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7%;弃权8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6.01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8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2%;

反对12249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8%;弃权

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92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424%;反对12249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948%;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6.02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81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4%;

反对12249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8%;弃权

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87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379%;反对12249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48%;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6.03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91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10%;

反对1224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3%;弃权

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96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462%;反对1224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864%;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6.04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92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12%;

反对1224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3%;弃权

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98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475%;反对1224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864%;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6.05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87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3%;

反对1224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6%;弃权

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92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428%;反对1224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882%;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6.06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8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3%;

反对1224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0%;弃权

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92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426%;反对1224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901%;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6.07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9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12%;

反对1223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1%;弃权

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97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473%;反对1223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854%;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汪建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81575608股

17.02.候选人:选举徐卫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75581849股

17.03.候选人:选举侍光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75587856股

17.04.候选人:选举蔡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7559375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汪建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281134股

17.02.候选人:选举徐卫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287375股

17.03.候选人:选举侍光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293382股

17.04.候选人:选举蔡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0299276股

汪建国先生、徐卫红先生、侍光磊先生、蔡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选举饶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80730294股

18.02.候选人:选举钱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81573279股

18.03.候选人:选举蒋春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8157357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选举饶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5435820股

18.02.候选人:选举钱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278805股

18.03.候选人:选举蒋春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279104股

饶钢先生、钱智先生、蒋春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陈程律师、黄思颖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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