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8证券简称:孩子王公告编号:2026-047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126464457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95399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126464457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539900股后的股本1255104676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9030757.18元÷1264644576股×10股=0.54585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0545851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545851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1、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61202616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9539900股后的总股本125166271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8841449.3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的变化:
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额增加3441960股,由
1261202616股增加至1264644576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539900股后的1255104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9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69江苏博思达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8*****426南京千秒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8*****654南京维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建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卫红、吴涛(已离任)、沈晖(已离任)、何辉(已离任)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股东江苏博思达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千秒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子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
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9030757.18元÷1264644576股
×10股=0.54585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0545851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054585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南街108号3幢
孩子王总部咨询联系人:杨子岑
咨询电话:025-52170981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