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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0 查看全文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金证评报字【2025】第0692号

(共一册,第一册)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132020024202500723

合同编号: 金证评合约字【2025】第07043号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金证评报字【2025】第0692号

报告名称: 报告

评估结论: 605,000,0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12月08日

评估机构名称: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孙岩 (资产评估师)余琳清 (资产评估师)

孙岩、余琳清已实名认可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12月08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2

摘要. .3

正文... ..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6

二、评估目的. ..2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3

四、价值类型 .28

五、评估基准日 ..29

六、评估依据。 .29

七、评估方法. .3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6

九、评估假设 .47

十、评估结论 .4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5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5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58

附.件... .60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清单、未来收益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特别提示: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邵阳液压”)。

被评估单位: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被评估单位”、“新承航锐”“公司”。

评估目的:根据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评估对象: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负债。母公司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656,05317.00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10,70,174.13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445,235,142.87元;合并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724,874,912.78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89,309,709.37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435,565,203.4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428,791,536.12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0,500.00万元,大写陆亿零伍佰万元整。

特别事项说明:

(1)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存在以下不动产抵/质押事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抵/质押物 抵/质押人 抵/质押权人 抵押期限 抵押详情

1-2 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4446号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4163号 厂房(热处理车间)仓库 土地1(L-08-3号地块)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承航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023/6/2-2026/6/2 2023年6月2日,新承航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新承航锐以江津区德感街道东江路132号附1号1-3幢、江津区德感街道工业园区1幢1号用作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重高综23012号《综合授信协议》及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的担保,最高担保额为5,500万元。

4 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2971号 宿舍楼

5 渝(2022)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443293号 A车间(粗加车间) 土地2(B-02-01-05号地块) 新承航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023/7/24-2025/11/8 2023年7月24日,新承航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新承航锐以江津区德感街道通园路10号A车间幢1-1、江津区德感街道通园路10号B车间幢1-1房产用作为与抵押权人在2023年7月24日至2025年11月8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的一系列债权的担保,最高担保额为4,000万元。

7 000443293号渝(2022)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443324号 (改建)B车间(锻造车间)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

(2)纳入本次评估的B厂区1号库房,建筑面积1,505.32m,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已取得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的出具的扩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函以及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本次建筑面积以企业提供的峻工验收面积为依据,最终建筑面积以政府有关部门测绘面积为准。

(3)截至评估基准日,新承航锐拥有的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L-08-3号地块、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B-02-01-05号地块上建有部分建(构)筑物,实际由新承航锐使用,包含建筑物12项共3045.37平方米,构筑物10项。上述资产,新承航锐未进行账务核算及评

估申报,未能提供权属依据及相关建设成本的支付依据,本次评估未纳入评估范围。

其他特殊事项详见本报告正文的“特别事项说明”部分。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方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

企业名称: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证券名称及代码:邵阳液压 (301079.SZ)

住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和白马大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粟武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93.223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邓红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3782.768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造、加工、销售:机械产品、铸件、锻件、通用机械零配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重庆宗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学机械有限”),于2004年6月由李忠兰、高长开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李忠兰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高长开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宗学机械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忠兰 60.00 60.00 60.00%

2 高长开 40.00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2005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7月3日,宗学机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李忠兰将其所持有的宗学机械有限60%股权(对应6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予彭涛。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宗学机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彭涛 60.00 60.00 60.00%

2 高长开 40.00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2006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3月31日,宗学机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彭涛将其所持有的宗学机械有限60%股权(对应60万元注册资本)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宋万荣;高长开将其所持有的

宗学机械有限40%股权(对应40万元注册资本)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凌宗树。同日,转让双方签署《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宗学机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宋万荣 60.00 60.00 60.00%

2 凌宗树 40.00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3)2008年10月,第一次增资

2008年8月20日,宗学机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新增的200万元注册资本中,由邓红新以货币方式认缴100万元,凌宗树以货币方式认缴100万元。2008年10月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津区分局向宗学机械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500381000147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宗学机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凌宗树 140.00 140.00 46.67%

2 邓红新 100.00 100.00 33.33%

3 宋万荣 60.00 60.00 20.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4)2009年1月,第二次增资

2008年12月21日,宗学机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50万元,新增的150万元注册资本由邓红新以货币方式认缴。2009年1月16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津区分局向宗学机械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50038100147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宗学机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邓红新 250.00 250.00 55.56%

2 凌宗树 140.00 140.00 31.11%

3 宋万荣 60.00 60.00 13.33%

合计 450.00 450.00 100.00%

(5)2009年8月,第三次增资

2009年6月1日,宗学机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00万元,新增的250万元注册资本中,由凌宗树以货币方式认缴150万元,邓红新以货币方式认缴100万元。2009年8月4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津区分局向宗学机械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5003810000147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宗学机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邓红新 350.00 350.00 50.00%

2 凌宗树 290.00 290.00 41.43%

3 宋万荣 60.00 60.00 8.57%

合计 700.00 700.00 100.00%

(6)2010年3月,第四次增资

2010年3月8日,宗学机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 万元,新增的300万元注册资本中,由邓红新以货币方式认缴100万元,凌宗树以货币方式认缴100万元,宋万荣以货币方式认缴1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宗学机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度比例

1 邓红新 450.00 450.00 45.00%

2 凌宗树 390.00 390.00 39.00%

3 宋万荣 160.00 160.00 16.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7)2011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8日,宗学机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宗学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宗学机械股份”),凌宗树、宋万荣、邓红新成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2011年9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渝ZH[2011J159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8月31日,宗学机械有限的净资产为34,450,688.22元。

2011年9月30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宗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241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8月31日,宗学机械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675.40万元。

2011年10月8日,宗学机械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同意以宗学机械有限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4,450,6822元折合为宗学机械股份1000万股,剩余的净资产24,450,688.22元作为宗学机械股份的资本公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出具天职渝ZH[201160号《验资报告》,验证宗学机械股份(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4,350,68.22元折股投入,其中,000万元折合为股本,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24,450,688.22元转为资本公积。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宗学机械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0 邓红新 450.00 450.00 45.00%

2 凌宗树 390.00 390.00 39.00%

3 宋万荣 160.00 160.00 16.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8)2011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1年10月28日,宗学机械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50万元,股份总数增加至1,250万股,新增的250万元注册资本由凌俊以货币方式认缴。2011年11月15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宗学机械股份换发了注册号为5003810147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宗学机械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邓红新 450.00 36.00%

2 凌宗树 390.00 31.20%

3 凌俊 250.00 20.00%

4 宋万荣 160.00 12.80%

合计 1,250.00 100.00%

(9)2011年11月,股份公司挂牌OTC及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1年11月15日,宗学机械股份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宗学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报价转让的议案》。

2011年11月23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出具了渝股转备函[2011J25号《重庆宗学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备案确认函》,同意宗学机械股份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进行报价转让。

2011年11月25日,凌俊与邓舒通过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进行了股份转让,凌俊将其所持公司1万股股份,按照5.65元/股的价格转让予邓舒。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宗学机械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邓红新 450.00 36.00%

2 凌宗树 390.00 31.20%

3 凌俊 249.00 19.92%

4 宋万荣 160.00 12.80%

5 邓舒 1.00 0.08%

合计 1,250.00 100.00%

(10)2011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1年12月1日,邓舒与凌俊通过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进行了股份转让,邓舒将其所持公司1万股股份,按照5.65元/股的价格转让予凌俊。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宗学机械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0 邓红新 450.00 36.00%

2 凌宗树 390.00 31.20%

3 凌俊 250.00 20.00%

4 宋万荣 160.00 12.80%

合计 1,250.00 100.00%

(11)2021年6月,股份公司更名

2021年4月12日,宗学机械股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重庆宗学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年6月15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新承航锐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67626731727的《营业执照》。

(12)2021年6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份转让

2021年6月,凌宗树与凌俊、宋万荣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凌宗树分别将其所持公司187.5万股股份(占比15%)、202.5万股股份(占比16.2%)转让予凌俊、宋万荣。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邓红新 450.00 36.00%

2 凌俊 437.50 35.00%

3 宋万荣 362.50 29.00%

合计 1,250.00 100.00%

(13)2021年11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暨吸收合并重庆峻蝶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峻嵘机械”)及第四次股份转让

2021年7月15日,新承航锐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峻嵊机械(凌俊持股77.5%、邓红新持股22.5%)及双方股东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约定新承航锐与峻嵊机械进行吸收合并,新承航锐为合并方暨存续方,峻嵊机械为被合并方暨非存续方。新承航锐向峻嵊机械的全体股东定向增发股份,并以此为对价吸收合并峻嵊机械,峻嵊机械的全体股东持有新承航锐的股份。本次合并以2021年5月31日作为基准日,新承航锐的账面净资产为10,903,576.11元,峻蛛机械的账面净资产为12,964,163.45元。新承航锐、峻蝶机械按照上述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进行吸收合并,由新承航锐向峻嵘机械全体股东合计增发160.6009万股股份。

2021年9月22日,新承航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峻嵊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重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1年9月22日,峻嵊机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并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2021年9月22日,新承航锐、峻蝶机械在《重庆日报》上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

2021年11月7日,新承航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峻嵊机械全体股东增发股份,并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实施与峻嵊机械的重组,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410.6009万元,股本总额增加至1,410.6009万股。

2021年11月7日,峻嵊机械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峻嵊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议案》。

2021年11月9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峻崃机械出具了(江津市监)登记内销字[2021]第148910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021年11月10日,宋万荣与湖州尚道华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尚道华欣”)及新承航锐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宋万荣将其所持新承航锐的187.4225万股股份转让予尚道华欣,转让对价为2000万元。

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凌俊 561.9657 39.84%

2 邓红新 486.1352 34.46%

3 尚道华欣 187.4225 13.29%

4 宋万荣 175.0775 12.41%

合计 1,410.6009 100.00%

(14)2021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暨收购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简称“遵义新力”)及第五次股份转让

2021年12月20日,新承航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689.6161万元,股本总额增加至3,689.6161万股,新增的2,279.0152万股股份中,695.5746万股由刘广等新增股东以其所持遵义新力59.60%的股权认购,剩余1,583.4406万股由重庆两江红马智能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两江红马”)等新增股东以货币方式认购。

其中,刘广等新增股东以遵义新力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增资方 认购股数(万股) 持有遵义新力的股权比例 持有遵义新力的注册资本(万元)

- 刘广 197.658 16.94% 699.60

2 梁殿清 113.012 9.69% 400.00

3 刘晴 86.4542 7.41% 306.00

4 孟玮 72.6102 6.22% 257.00

5 王玉勇 61.309 5.25% 217.00

6 王静雅 59.6138 5.11% 211.00

7 上海茂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茂旺”) 42.7609 3.66% 151.35

8 遵义光豪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遵义光豪”) 31.0783 2.66% 110.00

序号 增资方 认购股数(万股) 持有遵义新力的股权比例 持有遵义新力的注册资本 (万元)

9 遵义达航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遵义达航”) 11.5837 0.99% 41.00

10 饶晓锦 8.7584 0.75% 31.00

11 王盛忠 3.9554 0.34% 14.00

12 邵雪刚 3.9554 0.34% 14.00

13 董晋龙 2.8253 0.24% 10.00

合计 695.5746 59.60% 2,461.95

两江红马等新增股东以货币方式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增资方 认购股数(万股) 认购价款(万元) 认购价格(元/股)

1 两江红马 468.5562 5,000.00 10.6711

2 湖南航空航天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湖南航空航天) 187.4225 2,000.00 10.6711

3 湖南红马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红马壹号”) 187.4225 2000.00 10.6711

4 无锡云晖三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无锡云晖”) 28.1134 300.00 10.6711

5 嘉兴军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嘉兴军海投资”) 93.7112 1,000.00 10.6711

6 大连航天半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大连航天半岛”) 46.8556 500.00 10.6711

7 尚道华欣 46.8556 500.00 10.6711

湖南红马奔腾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红马奔腾”) 39.3587 420.00 10.6711

9 宁波象保合作区红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红昇”) 16.8680 180.00 10.6711

10 付伟 40.0000 426.8431 10.6711

11 吴元忠 30.0000 320.1323 10.6711

12 郭斌 20.0000 213.4216 10.6711

13 重庆赤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重庆赤宸”) 252.1846 2,691.0971 10.6711

14 重庆康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重庆庚锐”) 126.0923 1,345.5435 10.6711

合计

2021年12月27日,梁殿清与共青城云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云臻”)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梁殿清将其所持新承航锐13.012万股股份转让予共青城云臻,转让对价为1,205,959万元。

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凌俊 561,9657 15.2310%

2 邓红新 486.1352 13.1758%

3 两江红马 468.5562 12.6993%

4 重庆赤宸 252.1846 6.8350%

5 尚道华欣 234.2781 6.3497%

6 刘广 197.6580 5.3571%

7 湖南航空航天 187.4225 5.0797%

8 红马壹号 187.4225 5.0797%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 宋万荣 175.0775 4.7451%

10 重庆庚锐 126.0923 3.4175%

11 共青城云臻 113.0120 3.0630%

12 嘉兴军海投资 93.7112 2.5399%

13 刘晴 86.4542 2.3432%

14 孟玮 72.6102 1.9680%

15 王玉勇 61.3090 1.6617%

16 王静雅 59.6138 1.6157%

17 大连航天半岛 46.8556 1.2699%

18 上海茂旺 42.7609 1.1590%

19 付伟 40.0000 1.0841%

20 红马奔騰 39.3587 1.0667%

21 遵义光豪 31.0783 0.8423%

2 吴元忠 30.0000 0.8131%

23 无锡云晖 28.1134 0.7620%

24 郭斌 20.0000 0.5421%

25 宁波红昇 16.8680 0.4572%

26 遵义达航 11.5837 0.3140%

27 饶晓锦 8.7584 0.2374%

28 王盛忠 3.9554 0.1072%

29 邵雪刚 3.9554 0.1072%

30 董晋龙 2.8253 0.0766%

合计 3,689.6161 100.00%

(15)2022年12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2022年12月6日,新承航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782.7688万元,股本总额增加至3,782.7688万股,新增的93.1527万股股份由共青城云臻以994.040075万元认购,增资价格为10.6711元/股。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凌俊 561.9657 14.86%

2 邓红新 486.1352 12.85%

3 两江红马 468.5562 12.39%

4 重庆赤宸 252.1846 6.67%

5 尚道华欣 234.2781 6.19%

6 共青城云臻 206.1647 5.45%

7 刘广 197.6580 5.23%

8 湖南航空航天 187.4225 4.95%

9 红马壹号 187.4225 4.95%

10 宋万荣 175.0775 4.63%

11 重庆庚锐 126.0923 3.33%

12 嘉兴军海投资 93.7112 2.48%

13 刘晴 86.4542 2.29%

14 孟玮 72.6102 1.92%

15 王玉勇 61.3090 1.62%

16 王静雅 59.6138 1.58%

17 大连航天半岛 46.8556 1.24%

18 上海茂旺 42.7609 1.13%

19 付伟 40.0000 1.06%

20 红马奔腾 39.3587 1.04%

21 遵义光豪 31.0783 0.82%

22 吴元忠 30.0000 0.79%

23 无锡云晖 28.1134 0.74%

24 郭斌 20.0000 0.53%

25 宁波红昇 16.8680 0.45%

26 遵义达航 11.5837 0.31%

27 饶晓锦 8.7584 0.23%

28 王盛忠 3.9554 0.10%

29 邵雪刚 3.9554 0.10%

30 董晋龙 2.8253 0.07%

合计 3,782.7688 100.00%

(16)2023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及第六次股份转让

2023年12月25日,新承航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980.1306万元,股本总额增加至3,980.1306万股,新增的197.3618万股股份中,由西安唐兴科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西安唐兴”)、杭州富阳久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富阳久羲”)、重庆市江津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江津投资”)以货币方式认购,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序号 增资方 认购股数(万股) 认购价款(万元) 认购价格(元/股)

1 西安唐兴 98.6809 3,000 30.4010

2 富阳久羲 65.7873 2,000 30.4010

3 江津投资 32.8936 1,000 30.4010

合计 197.3618 6,000 -

2023年12月26日,王玉勇与东台市红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东台红锐”)、邹潜、新承航锐、刘广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玉勇将其所持新承航锐的股份转让予东台红锐、邹潜;同日,宋万荣与王美芳、胡微、新承航锐、邓红新、凌俊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宋万荣将其所持新承航锐的部分股份转让予王美芳、胡徽。

2023年12月28日,宋万荣与宁波渝毅隆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渝毅隆豪”)、雷世光、刘川、古德炜、新承航锐、邓红新、凌俊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宋万荣将其所持新承航锐的部分股份转让予渝毅隆豪、雷世光、刘川、古德炜。

前述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万股) 转让对价 (万元) 转让价格(元/股)

王玉勇 东台红锐 30.2621 800.00 26.4357

邹潜 7.5655 200.00 26.4357

合计 37.8276 1,000.00 -

宋万荣 王美芳 9.8351 260.00 26,4357

胡微 3.7827 100.00 26.4357

渝毅隆豪 37.8276 1,000.00 26.4357

雷世光 7.5655 200.00 26.4357

刘川 7.5655 200.00 26.4357

古德炜 4.7284 125.00 26.4357

合计 71.3048 1,885.00 -

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凌俊 561.9657 14.12%

2 邓红新 486.1352 12.21%

3 两江红马 468.5562 11.77%

4 重庆赤宸 252.1846 6.34%

5 尚道华欣 234.2781 5.89%

6 共青城云臻 206.1647 5.18%

7 刘广 197.6580 4.97%

8 湖南航空航天 187.4225 4.71%

9 红马壹号 187.4225 4.71%

10 重庆庚锐 126.0923 3.17%

11 宋万荣 103.7727 2.61%

12 西安唐兴 98.6809 2.48%

13 嘉兴军海投资 93.7112 2.35%

14 刘晴 86.4542 2.17%

15 孟玮 72.6102 1.82%

16 富阳久羲 65.7873 1.65%

17 王静雅 59.6138 1.50%

18 大连航天半岛 46.8556 1.18%

19 上海茂旺 42.7609 1.07%

20 付伟 40.0000 1.00%

21 红马奔腾 39.3587 0.99%

22 渝毅隆豪 37.8276 0.95%

23 江津投资 32.8936 0.83%

24 遵义光豪 31,0783 0.78%

25 东台红锐 30.2621 0.76%

26 吴元忠 30.0000 0.75%

27 无锡云晖 28.1134 0.71%

28 王玉勇 23.4814 0.59%

29 郭斌 20.0000 0.50%

30 宁波红昇 16.8680 0.42%

31 遵义达航 11.5837 0.29%

32 王美芳 9.8351 0.25%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3 饶晓锦 8.7584 0.22%

34 邹潜 7.5655 0.19%

35 雷世光 7.5655 0.19%

36 刘川 7.5655 0.19%

37 古德炜 4.7284 0.12%

38 王盛忠 3.9554 0.10%

39 邵雪刚 3.9554 0.10%

40 胡微 3.7827 0.10%

41 董晋龙 2.8253 0.07%

合计 3,980.1306 100.00%

(17)2024年3月,股份公司第七次股份转让

2024年3月29日,王玉勇、刘广与哈尔滨恒汇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恒汇创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玉勇将其所持234814万股股份按照26.4357元/股的价格转让予恒汇创富;同日,王静雅、刘广与恒汇创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王静雅将其所持14.462万股股份按照26.357元/股的价格转让予恒汇创富。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万股) 转让对价(万元) 转让价格(元/股)

王玉勇 恒汇创富 23.4814 620.7473 26.4357

王静雅 14.3462 379.2519 26.4357

合计 37.8276 999.9992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凌俊 561.9657 14.1193%

2 邓红新 486.1352 12.2141%

3 两江红马 468.5562 11.7724%

4 重庆赤宸 252.1846 6.3361%

5 尚道华欣 234.2781 5.8862%

6 共青城云臻 206.1647 5.1798%

7 刘广 197.6580 4.9661%

8 湖南航空航天 187.4225 4.7090%

9 红马壹号 187.4225 4.7090%

10 重庆庚锐 126.0923 3.1680%

11 宋万荣 103.7727 2.6073%

12 西安唐兴 98.6809 2.4793%

13 嘉兴军海投资 93.7112 2.3545%

14 刘晴 86.4542 2.1721%

15 孟玮 72.6102 1.8243%

16 富阳久羲 65.7873 1.6529%

17 大连航天半岛 46.8556 1.1772%

18 王静雅 45.2676 1.1373%

19 上海茂旺 42.7609 1.0744%

20 付伟 40.0000 1.0050%

21 红马奔腾 39,3587 0.9889%

22 渝毅隆豪 37.8276 0.9504%

23 恒汇创富 37.8276 0.9504%

24 江津投资 32.8936 0.8264%

25 遵义光豪 31.0783 0.7808%

26 东台红锐 30.2621 0.7603%

27 吴元忠 30.0000 0.7537%

28 无锡云晖 28.1134 0.7063%

29 郭斌 20.0000 0.5025%

30 宁波红昇 16.8680 0.4238%

31 遵义达航 11.5837 0.2910%

32 王美芳 9.8351 0.2471%

33 饶晓锦 8.7584 0.2201%

34 邹潜 7.5655 0.1901%

35 雷世光 7.5655 0.1901%

36 刘川 7.5655 0.1901%

37 古德炜 4.7284 0.1188%

38 王盛忠 3.9554 0.0994%

39 邵雪刚 3.9554 0.0994%

40 胡微 3.7827 0.0950%

41 董晋龙 2.8253 0.0710%

合计 3,980.1306 100.00%

(18)2025年5月,股份公司减资

2025年3月10日,新承航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按照单利年化利率6%的价格回购西安唐兴、富阳久羲、江津投资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3,782.7688万元,股本总额减少至3,782.7688万股。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回购方 被回购方 回购股份数(万股) 回购价格(万元)

新承航锐 西安唐兴 98.6809 3,240.1644

富阳久羲 65.7873 2,160.7671

江津投资

2025年3月11日,新承航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了减资公告。2025年4月27日,新承航锐出具了《有关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的说明》,根据该说明,截至2025年4月26日,新承航锐已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清偿或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本次减资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凌俊 561.9657 14.8559%

2 邓红新 486.1352 12.8513%

3 两江红马 468.5562 12.3866%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4 重庆赤宸 252.1846 6.6667%

5 尚道华欣 234.2781 6.1933%

6 共青城云臻 206.1647 5.4501%

7 刘广 197.6580 5.2252%

0 湖南航空航天 187.4225 4.9546%

9 红马壹号 187.4225 4.9546%

10 重庆庚锐 126.0923 3.3333%

11 宋万荣 103.7727 2.7433%

12 嘉兴军海投资 93.7112 2.4773%

13 刘晴 86.4542 2.2855%

14 孟玮 72.6102 1.9195%

15 大连航天半岛 46.8556 1.2387%

16 王静雅 45.2676 1.1967%

17 上海茂旺 42.7609 1.1304%

18 付伟 40.0000 1.0574%

19 红马奔腾 39.3587 1.0405%

20 渝毅隆豪 37.8276 1.0000%

21 恒汇创富 37.8276 1.0000%

22 遵义光豪 31.0783 0.8216%

23 东台红锐 30.2621 0.8000%

24 吴元忠 30.0000 0.7931%

25 无锡云晖 28.1134 0.7432%

26 郭斌 20.0000 0.5287%

27 宁波红昇 16.8680 0.4459%

28 遵义达航 11.5837 0.3062%

29 王美芳 9.8351 0.2600%

30 饶晓锦 8.7584 0.2315%

31 邹潜 7.5655 0.2000%

32 雷世光 7.5655 0.2000%

33 刘川 7.5655 0.2000%

34 古德炜 4.7284 0.1250%

35 王盛忠 3.9554 0.1046%

36 邵雪刚 3.9554 0.1046%

37 胡微 3.7827 0.1000%

38 董晋龙 2.8253 0.0747%

合计

2025年5月7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新承航锐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67626731727的《营业执照》。

上述减资完成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新承航锐股权未发生变化。

3.企业经营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锻铸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各类自由锻件、环形锻件、模锻件、铸造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舶等多个下游行业。

通过多年发展,被评估单位已建立了包括锻造、铸造、热处理、精密加工、性能检测等在内的完整锻铸件制造流程,除了普通碳钢、合金钢、不锈钢外,还具备高温合金、铝合金、钛合金等特种合金产品的制造能力,公司研发、工程实现、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产品及时交付能力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可满足多行业、多规格、大中小批量等各类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已进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科工集团”)、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气”)、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发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尔滨汽轮机”)等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供应链体系,并与西门子、韩国斗山重工等国际客户位于海外的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

在民品市场,公司的锻铸产品主要应用于火电汽轮机、发电用燃气轮机(重型燃气轮机)、核电设备等装备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如传动轴、静叶环、机匣等。在军品市场,公司的锻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船舶等行业领域,具体产品主要为航空发动机、运载火箭、导弹、规艇用燃气轮机(轻型燃气轮机)等武器装备的特殊功能复杂零部件,如喷嘴、舵根、翼根、冷热交换器等。相关零部件长期在高温、高压、高速、高腐蚀、强震动等奇刻条件下反复工作,而锻铸件的性能和质量决定着关键零部件的使用性能、寿命,进而关系到整机装备的可靠性,对国家重点装备的不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公司民品、军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图所示:

4.经营管理结构

企业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企业拥有的控股企业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 2007年3月 4,130.6万元 92.25% 7

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与母公司所属行业相同,实行一体化管理,主要从事各类金属锻铸零部件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同样主要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舶等领域设备,但侧重于航空、航天领域。

5.近年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

企业近两年一期(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资产总计 72,998.27 77,489.14 72,487.49

负债合计 33,066.68 35,354.71 28,930.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931.59 42,134.43 43,556.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77.05 41,432.98 42,879.15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6月

营业收入 35,463.11 34,958.86 17,880.52

利润总额 3,800.97 2,255.44 1,538.98

净利润 3,398.52 2,105.62 1,393.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38.15 2,158.71 1,417.31

企业近两年一期(母公司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资产总计 65,427.37 71,128.05 65,600.53

负债合计 25,084.08 28,363.29 21,077.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343.29 42,764.76 44,523.51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6月

营业收入 30,098.74 30,613.34 15,173.88

利润总额 3,531.06 2,551.35 1,949.93

净利润 3,146.14 2,324.25 1,729.90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评估基准日,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 详见下表

评估基准日,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 主体名称 适用税 兑率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 15%

评估基准日,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一下所得税优惠:

(1)根据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在报告期内纳税年度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的相关条件,享受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15%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承航锐符合该政策的条件,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各期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1101684,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报告期各期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200593,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报告期各期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 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及子公司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及子公司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适用该项政策。

6.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为本次股权交易的收购方。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为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负债。母公司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 656,00,317.00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10,770,174.13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445,235,142.87元;合并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724,874,912.78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89,309,709.37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435,565,203.4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428,791,536.12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

(二)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概况

按照合并口径,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2.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类和机器设备类,合并口径账面原值合计174,841,512.15元,账面净值合计100,054,219.02元。

(1)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类

母公司新承航锐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23,808.53m,主要分布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东江路132号附1号、通园路10号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A、B两个厂区内以及德感街道富兴路243号前进三期小区内,主要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厂房、仓库、A车间、B车间以及住宅用房,主要为钢混结构、钢结构和混合结构,建于2008年至2024年间。

母公司新承航锐构筑物主要分布于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东江路132号附1号,主要为车间大门,建于2008年间。

(2)机器设备类

母公司新承航锐设备类资产共计690台(套/辆),购置于2005年至2025年间,主要分布于公司厂区内。其中,机器设备共2885台(套),主要包括4000T碾环机、5000T锻压机、数控车床、龙门铁床、立式加工中心、液压锤、低NOX蓄热式台式加热炉等;车辆共19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载货汽车;电子及其他设备共 386台(套),主要包括经电脑、服务器、空调、办公家具等。

子公司遵义新力设备类资产共计515台(套/辆),购置于2007年至2025年间,主要分布于公司厂区内。其中,机器设备共277台(套),主要包括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电动螺旋压力机、井式电阻炉等;车辆共6 辆,主要包括小轿车、皮卡等;电子及其他设备共232台(套),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服务器等。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合并口径账面价值 29,95,492.03元。共3项,包括鞭环机D53K-3000改造项目、双手持气动打标机CK-PMK-DWGT61480项目、遵义新力铸锻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中 1#厂房、5#厂房以及7#门卫等配套附属工程等。

4.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合并口径账面价值792,438.80元,系租赁的房屋使用权。

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合并口径账面原值41,323,505.62元、账面净值29,343,633.71元。

(1)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合并口径账面原值31,795,259.81元,账面净值28,029,526.46元,共计5项。详情如下: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取得日期 用地性质 土地用途 准用年限 开发程度 面积(m)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1 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3794号 2008/8/5 出让 工业 50年 五通-平 7,264.00 1,744,200.00 1,153,770.71

2 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4446号 2008/8/5 出让 工业 50年 五通-平 8,073.38

3 渝(2022)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443293号 2014/6/29 出让 工业 50年 五通-平 22,514.09 6,887,830.00 5,361,029.76

4 渝(2025)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557869号 2024/2/8 出让 工业 50年 五通--平 4,369.77 2,077,481.81 2,009,665.04

5 黔(2021)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89616号 2021/10/11 出让 工业 50年 五通-平 54,163.00 20,929,600.00 19,359,879.85

(2)无形资产一一其他无形资产

企业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共计77项,包括外购软件11项、专利权61项、商标权6项、域名1项,其中专利权61项、商标权6项、域名1项在账面未反映。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和域名清单如下:

专利权清单

权利人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别 专利状态

新承航锐 ZL202311155378.4 一种p2700阴极辊钛简锻件热加工成型方法 2023/09/08 2024/08/0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10758137.2 提高13Cr10Mo1W1VNbN燃气轮机轮盘锻件力学性能的热加工方法和系统 2023/06/26 2024/07/23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11309600.7 提高10Cr11Co3W3NiMoVNbNB马氏体不锈钢锻件晶粒度的热处理方法 2022/10/25 2024/06/28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权利人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别 专利状态

新承航锐 ZL202210733215.9 -种Q550ME厚壁自由锻件及提高其力学性能的热加工方法 2022/06/27 2024/04/1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111233100.5 一种铁素体不锈钢环形锻件晶粒度的提高方法 2021/10/22 2024/03/1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10401229.0 --种消除9Cr18马氏体不锈钢网状碳化物的方法 2022/04/18 2024/01/0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511623.X 滤网体钻模工装 2023/03/16 2023/10/27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511578.8 密封环防变形车加工工装 2023/03/16 2023/10/2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272370.5 长主轴车磨加工工装 2023/02/21 2023/09/01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272240.1 窗框气压吸紧铁工装 2023/02/21 2023/09/01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11695800.0 一种工型短轴锻件的自由锻造方法 2022/12/28 2023/09/01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511581.X 深长孔滚简铁健槽加工工装 2023/03/16 2023/09/01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061314.7 车床替代铁床加工多尺寸平面工装 2023/01/10 2023/07/0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272258.1 动力涡轮轴钻孔工装 2023/02/21 2023/07/0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23256398.4 车床替代铁床加工R圆弧的工装装置 2022/12/06 2023/07/0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072620.0 方主轴深孔加工工装 2023/01/10 2023/07/0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23245578.2 薄壁产品热处理防止变形装置 2022/12/05 2023/04/18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23324744.8 风电主轴地坑钻孔工装平台 2022/12/12 2023/04/18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061058.1 车床替代铣床加工支撑座工装 2023/01/10 2023/04/18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320061500.0 车床替代铁床加工扁头螺纹套工装 2023/01/10 2023/04/1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23244577.6 薄壁产品成品交付防止变形装置 2022/12/05 2023/04/1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23324161.5 球壳加工工装 2022/12/12 2023/04/07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223351910.3 风电主轴钻孔模具工装 2022/12/12 2023/04/07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111522662.1 一种马氏体耐热不锈钢异型锻件锻造及热处理方法 2021/12/14 2022/12/27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122694305.5 旋转工作台 2021/11/05 2022/11/18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123431613.5 一种数控分度加工系统 2021/12/31 2022/08/23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122695264.1 平面打磨设备 2021/11/05 2022/05/03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122676123.5 震动去应力机 2021/11/02 2022/04/05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2122694127.6 用于高压壳深盲孔加工的数控车床 2021/11/05 2022/04/05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821819070.X 一种圆环齿轮圈剖面打磨装置 2018/11/06 2019/06/25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821819069.7 一种深孔覆膜机构 2018/11/06 2019/06/25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821829220.5 一种便于温控的锻造加热炉 2018/11/07 2019/06/18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821819065.9 一种热处理炉 2018/11/06 2019/06/0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821831481.0 一种高速打磨装置 2018/11/07 2019/06/0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821829222.4 一种集电环的钻孔工装 2018/11/07 2019/05/21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711081786.4 一种铝合金热处理的淬火装置 2017/11/07 2018/10/0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610002193.3 -种四方柱形活塞杆的油缸 2016/01/06 2018/03/0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权利人 专利号/申请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别 专利状态

新承航锐 ZL201210048955.5 剖分式轴瓦离心浇注方法 2012/02/29 2014/12/31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210049937.9 不锈钢耐热钢锻件热处理方法 2012/02/29 2014/04/0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新承航锐 ZL201210049938.3 风机主轴的淬火处理方法 2012/02/29 2014/03/26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111647207.4 一种航空发动机安装托点整体成型工艺 2021/12/31 2025/5/6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210957167.1 一种获取具备网篮组织的TC18锻件的锻造方法 2022/8/10 2025/5/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211426359.6 异形窗锻造净近成型工装及成型工艺 2022/11/14 2025/3/18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111651796.3 一种异形件斜面孔距检测工装 2021/12/30 2024/11/1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210957166.7 一种小型高精度结构件的加工工装 2022/8/10 2024/11/1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223119096.2 一种电机复杂结构面的烤漆遮蔽工装 2022/11/23 2023/8/4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011286750.1 一种航空飞行器散热器冷却管抗变形工艺 2020/11/17 2023/6/30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011279569.8 一种钛合金簿壁构件的锻造方法 2020/11/16 2023/6/23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110036865.3 一种焊材废料回收装置 2021/1/12 2022/11/18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110036840.3 一种用于支脚的空间尺寸检测工装及其加工方法 2021/1/12 2022/11/18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221833144.1 一种异形件的激光刻线工装 2022/7/15 2022/11/15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011310640.4 航空发动机承力环锻造工艺 2020/11/20 2022/11/1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123431931.1 方形冷却管焊接工装 2021/12/30 2022/9/27 实用新型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2011279594.6 航空航天发射器的喷管壳加工工艺 2020/11/16 2022/6/10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1910493333.5 盘管定位工装 2019/6/6 2021/3/30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1910477410.8 超薄结构有色金属净近成型构件废边切除机 2019/6/3 2021/3/30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1910555642.0 铝合金冷却板铸造工艺 2019/6/25 2020/10/9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1910555592.6 --种定位工装及其用于定位砂型铸造冷却板中管件的方法 2019/6/25 2020/10/2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1811074337.1 一种焊接装置 2018/9/14 2020/3/13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1510986849.5 一种数控加工中心机架组件 2015/12/26 2018/6/19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遵义新力 ZL201710176637.X 航空飞行器用连接座的精锻加工方法 2017/3/23 2018/6/5 发明授权 专利权维持

商标权清单

权利人 注册证号 商标名称 标样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别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新承航锐 76333202 新承航锐 新承航锐 12类运输工具 2024/7/14 2034/7/13

新承航锐 76329629 新承航锐 新承航锐 42类设计研究 2024/7/14 2034/7/13

新承航锐 76342094 新承航锐 新承航锐 7类机械设备 2024/7/14 2034/7/13

新承航锐 58193503 XCHR新承航锐 XCHR新承航锐 42类设计研究 2023/3/21 2033/3/20

新承航锐 58193039 XCHR新承航锐 XCHR新承航锐 7类 机械设备 2023/3/21 2033/3/20

新承航锐 24917545 宗学 宗学 7类机械设备 2018/6/21 2028/6/20

域名清单

权利人 域名 域名所属注册机构 域名注册日期 域名到期日

新承航锐 cqxchr.cn 新承航锐 2023/3/16 2026/3/16

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合并口径账面价值3,643,150.63元,主要包含办公楼装修、设备大修费、量具、模具摊销费用等待摊费用。

7.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口径账面价值8,529,087.78元,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

8.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并口径账面价值,983,44.60元,系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合并口径表外资产为专利权61项、商标权6项、域名1项,均已取得相应的权利证书。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评估值)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四、价值类型

经与委托人沟通,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6月30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的数据便利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8.《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3号公布,证监会令第 230号修正);

9.《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35号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修改);

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8.《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19.其它相关行业规范。

(四)权属依据

1.不动产权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车辆行驶证;

4.专利证书;

5.商标注册证;

6.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7.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2.阿里巴巴1688、中关村在线、太平洋电脑网、汽车之家、懂车帝、易车网等网站中

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1984]第678号);

5.企业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

6.《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等相关资料;

7.广联达网站公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8.RES0瑞数房产网站公布的重庆市房地产交易等相关信息;

9.重庆市人民政府及江津区政府网站公布的配套规费等相关信息;

10.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1.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土地成交结果;

12.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等相关信息;

13.遵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等相关信息;

14.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的近期土地成交结果;

15.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2025年6月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16.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的国债到期收益率数据;

17.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8.企业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19.企业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20.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2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的相关资料;

22.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贷款利率;

23.其他相关取价依据。

(六)其他参考依据

1.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企业提供的原始财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

4.企业提供的经营信息和资料;

5.评估人员现场调查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6.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资料库;

7.其它有关参考依据。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理由: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锻造及铸造行业,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表内资产、负债,主要是生产用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其他资产及负债,以及专利类等重要的表外无形资产,均可被识别并可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故适用资产基础法。

适宜采用收益法的理由:未来预期获利能力是一个企业价值的核心所在,从未来预期收益折现途径求取的企业价值评估结论便于为投资者进行投资预期和判断提供参考。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锻造及铸造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舶等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装备制造产业领域,预计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被评估单位技术团队拥有多年高端装备锻铸件产品研发设计经验,通过长期积累的锻铸件研发设计数据、生产实践经验以及产品应用总结,形成了高性能锻件性能控制技术、环形锻件轧制技术、簿型件热模锻工艺技术、复杂结构件铸造工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被评估单位已进入了中国船舶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中国航发集团、航空工业集团、哈尔滨汽轮机等龙头

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供应链体系,并与西门子、韩国斗山重工等国际客户位于海外的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品牌影响力。经过多年发展,标的公司在国内拥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其锻铸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对质量、可靠性要求较高的高端装备领域。综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其历史年度盈利情况较好,且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品牌影响力、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预计未来利润持续提升,能够持续性形成现金流入。同时,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用货币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故适用收益法评估。

不适宜采用市场法的理由: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锻造及铸造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舶等装备制造产业领域。由于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被评估单位经营业务和规模类似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可比交易案例,故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二)收益法简介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情况,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将未来收益年限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并加总,计算得到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并减去付息债务价值,最终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计算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一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十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包括详细预测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和详细预测期之后永续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计算公式如下:

P Fn+1(r-g)×(1+r)n

其中:V一评估基准日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F一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1一永续期首年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一详细预测期;

i一详细预测期第i年;

g一详细预测期后的永续增长率。

(1)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可由企业资本的全部提供者自由支配的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十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十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一营运资本增加

现金流量预测的主要参数确定方法如下:

①营业收入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来源于能源锻件(内销)、能源锻件(外贸)航空锻铸件、航天锻铸件、船舶锻铸件、其他锻铸件及相关废料的销售,各类产品营业收入的预测思路如下:

1)能源锻件(内销):均为非标准件产品,本次按照最新经营情况及当年剩余期间预计可实现收入预测2025全年收入。结合公司经营规划与下游客户需求分析,预计国内下游客户对于汽轮机、燃气轮机、核电装备等能源装备需求的增长能够带动公司能源镀件内销收入增长,未来年度按合理增长预测。

2)能源锻件(外贸):均为非标准件产品,本次按照最新经营情况及当年剩余期间预计可实现收入预测2025全年收入。近年被评估单位积极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公司,目前已与海外主流电力设备供应商西门子、韩国斗山重工等国际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订单快速增长,考虑到下游客户需求强劲,特别是燃气轮机方面增长速度较快,而公司增长基数不大,未来年度按合理增长预测。

3)航空锻铸件:公司目前的航空锻铸件产品主要配套我国各型号主力战机之上,包括油箱前段、锥阀锻件、喷嘴壳体、起落架防扭臂、支架类结构件等。本次按照最新经营情况及当年剩余期间预计可实现收入预测2025全年收入。结合国内军机装备发展与公司产品情况进行分析,预计下游需求能够带动公司航空锻铸件业务收入的增长,结合自身产能扩张计划,未来年度按合理增长预测。

4)航天锻铸件:公司航天锻铸件主要为运载火箭、导弹的特殊功能复杂零部件,例如栅格舵、舵根、翼根、空气舵锻件、电子雷达冷热交换器等。航天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航天工业装备水平是代表一国航天能力的核心标志,也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次按照最新经营情况及当年剩余期间预计可实现收入预测2025全年收入。结合国内军事航天装备发展与公司产品情况进行分析,预计下游需求能够带动公司航天锻铸件收入的增长,结合自身产能扩张计划,未来年度按合理增长预测。

5)船舶锻铸件:公司船舶锻铸件主要应用于国产GT-2500舰艇用燃气轮机、船舶传动轴等船舶重要零部件,包括燃气轮机机厘锻件、燃气轮机法兰锻件、船舶传动轴等。本次按照最新经营情况及当年剩余期间预计可实现收入预测2025全年收入。随着我国船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及船舶配套业产能的扩大和释放及国产化装船率的逐步提高,船舶配套业将进入一个快速的增长时期,应用于船舶配套领域的锻铸件需求量将大幅增加。结合船舶铸

锻件需求与公司产品情况进行分析,预计下游需求能够带动公司船舶铸锻件销售收入增长,未来年度按合理增长预测。

6)其他铸锻件:本次按照最新经营情况及当年剩余期间预计可实现收入预测 2025 全年收入。2023年4月1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推出《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年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在锻压行业重点发展精密结构件高速冲压、超高强板材深拉深、高强轻质合金板材冲击液压成形、复杂异型结构旋压、高速精密多工位锻造、冷热径向锻造、冲锻复合近净成形、短流程模锻及自由锻、精密锻造、粉末精密锻造、数字化钣金制作成形中心、数字化高效通用零件加工中心等先进锻压工艺与装备。未来,我国锻造行业在下游需求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将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加快国产化替代的步伐。本次结合行业整体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计行业发展仍能带动公司其他类型铸锻件销售收入增长,未来年度按合理增长预测。

7)其他业务收入一废料: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料处置收入,未来按近年占铸锻件销售收入的比例均值预测。

②营业成本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思路如下:

材料成本:按相关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各业务板块材料成本。

直接人工:按照未来直接生产人员的数量乘以年人均薪酬预测,生产人员数量按照经营需要预测,年人均薪酬考虑合理增长。

制造费用一折旧摊销:按照目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本性支出计划,预测未来计入营业成本的折旧和摊销金额。

制造费用一职工薪酬:按照未来车间管理人员的数量乘以年人均薪酬预测,车间管理人员数量按照经营需要预测,年人均薪酬考虑合理增长。

制造费用一厂房租赁:按照现有合同及未来生产需要预测。

制造费用一其他:按照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

对于存货减值转销的考虑:近年被评估单位均有一定金额的存货减值转销核减营业成本,本次在预测未来营业成本时,考虑一定的存货减值转销金额。

其他业务成本;绝大多数为废料结转成本,基本不确认毛利,未来不预测毛利,按其他业务收入金额预测。

③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办公差旅费、投标费用、佣金、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等。其中,职工薪酬根据人均薪酬和人数预测,折旧和摊销根据长期资产规模和折旧摊销政策预测,办公差旅费、投标费用、佣金、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等按照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业务招待费、办公差旅费、中介机构服务费、上市及并购中介机构服务费、股份支付、车辆使用费、其他费用等。其中,职工薪酬根据人均薪酬和人数预测,折旧和摊销根据长期资产规模和折旧摊销政策预测,业务招待费、办公差旅费、中介机构服务费、车辆使用费、租金、其他费用等按照一定增长率进行预测,上市及并购中介机构服务费预计基准日后不再发生不再预测,股份支付预计基准日后不再发生且为非付现费用不再预测。

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研发材料及燃料动力、折旧和摊销、其他费用。其中,职工薪酬根据人均薪酬和人数预测,折旧和摊销根据长期资产规模和折旧摊销政策预测,研发材料及燃料动力、其他费用等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费用项目为贷款利息,根据贷款规模和利率预测。

总体来看,详细预测期各年内企业的销售费用率为3.63%至3.58%,对比历史报告期销售费用率为2.59%至3.51%,预测期与报告期基本接近;详细预测期各年企业管理费用率为7.39至5.61%,报告期管理费用率为8.03至6.45%,预测期与报告期基本接近;详细预测期各年研发费用率为3.36%至3.08%,报告期研发费用率为4.63%至3.32%,预测期与报告期基本接近。综上,详细预测期各年期间费用率与历史报告期基本接近,处于合理区间。

④营运资本增加

营运资本增加额=当期营运资本一上期营运资本

营运资本包括最佳货币资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

最佳货币资金保有量:根据月付现成本费用、最佳货币资金保有量月数和受限货币资金计算确定。

存货:根据存货周转率和未来营业成本预测数计算确定。

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周转率和未来营业收入预测数计算确定。

应付款项:根据应付款项周转率和未来营业成本预测数计算确定。

③资本性支出

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更新性资本性支出和扩张性资本性支出。其中,更新性资本性支出除包括评估基准日现有长期资产的更新性支出,也包括未来新增的长期资产的后续更新性支出。扩张性资本性支出根据未来长期资产新增投入计划进行预测,主要包括遵义新力铸锻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尾款、遵义新力新增设备投资、重庆新承航锐新增设备投资等。

(2)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

D FWACC=Ra×(1-T)× D+E +Re× D十E

其中:Re一权益资本成本;

R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一权益价值;

D一付息债务价值;

T一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Rm-Rf)+ε

其中:Re一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利率;

一权益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Rm-Rt)一市场风险溢价;

e一特定风险报酬率。

折现率的主要参数确定方法如下:

无风险利率: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的评估基准日十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数据确定为1.65%。

市场风险溢价:首先,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沪深300净收益指数的年度数据,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中国证券市场的年化收益率;接下来,选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的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数据,作为无风险利率。最后,将近年中国证券市场的年化收益率与当年的无风险利率相减,得到近年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并综合分析后得到本次评估采用的市场风险溢价为6.06%。

贝塔系数: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股权贝塔系数调整得到。利用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数据和证券市场指数数据,采用回归分析方法计算得到同行业上市公司带财务杠杆B系数,并通过数学公式调整为不带财务杠杆阝系数,取平均值得到评估对象不带财务杠杆β系数,然后考虑评估对象适用的资本结构得到其带财务杠杆B系数为1.028。

资本结构: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股权和债权市场价值的比例确定为14.3%。

特定风险报酬率:在对评估对象的企业规模、经营管理能力、所处发展阶段、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经验判断确定为3%。

债权期望报酬率:付息债务资本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为3.50%。

(3)收益期限的确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被评估单位企业性质、企业类型、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资产特点等因素分析,确定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本次评估将收益期分

为详细预测期和永续期两个阶段。详细预测期自评估基准日至2030年12月31日截止,2031年起进入永续期。

(4)收益预测口径

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一体化程度较高,为更好地分析被评估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历史的整体盈利能力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而对未来作出预测,本次采用合并报表口径进行收益预测和收益法评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中不涉及的资产。本次收益法对于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日常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中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本次收益法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4.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本次收益法对于付息债务单独分析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简介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1)货币资金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按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其中外币资金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值。

(2)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对于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评估为零。

(3)应收款项融资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参考应收票据的评估方法确定评估值。

(4)预付款项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益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有确蓄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5)存货

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①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根据清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值。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账面价值包括购置价及其他合理费用。对于价格变动不大的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的原材料,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贬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评估值。原账面计提的原材料跌价准备评估为0。

②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对于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在产品,按照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正常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由于企业生产工艺较复杂,难以将各项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折合为最终产成品的约当产量,故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的产品销售毛利率水平折合其不含税销售价格后扣减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部分税后净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值=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数量×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单价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单价=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一经营利润率×(1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利润扣除率〕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折合销售单价=账面单价×[1十销售毛利率一(1-销售毛利率)

其中,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数量根据评估基准日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数量确定;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账面单价和销售利润率折算确定;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结合历史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分析确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评估基准日企业适用的税率确定;利润扣除率根据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销售状况确定。

③产成品(库存商品)

对于有明显减值迹象的产成品,按照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正常产成品,根据其不含税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评估单价

产成品评估单价=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一经营利润率×(1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利润扣除率〕

其中,产成品数量根据评估基准日产成品的实际数量确定;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评估基准日近期产成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结合历史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分析确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评估基准日企业适用的税率确定;利润扣除率根据产成品的销售状况确定。

4发出商品

对于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发出商品,按照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正常的发出商品,根据其不含税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部分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评估值=发出商品数量×发出商品评估单价

发出商品评估单价=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扣除率一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发出商品数量根据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的实际数量确定;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评估基准日近期发出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率结合历史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分析确定;销售费用扣除率根据发出商品的销售进度分析确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评估基准日企业适用的税率确定。

③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按照要求加工成产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6)合同资产

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减去评估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账面上的“减值准备”科目评估为零。

(7)其他流动资产

在了解其他流动资产的产生原因、形成过程并核实金额的准确性的基础上,根据其尚存受益的权利或可收回的资产价值金额确定评估值。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

(1)成本法

成本法评估的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含税建安综合造价十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一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政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次评估在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中扣除相应的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根据年限法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打分法成新率加权平均确定,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新率=年限法理论成新率×权重十勘察打分法成新率×权重

年限法理论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一已使用年限)一经济使用年限×100%

勘察打分法成新率=(结构评分×权重十装修评分×权重十设备评分×权重)÷100×100%

(2)市场法

市场法通过搜集分析市场交易资料,从中选取若干与评估对象处于同一供需圈内,并在用途、规模、档次、建筑结构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类似的房地产交易案例作为可比实例,通过对其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位状况、权益状况和实物状况进行比较修正后,求取估价对象的比准单价,基本公式如下:

比准单价=可比实例交易单价×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位状况修正系数×权益状况修正系数×实物状况修正系数

在选取的交易案例的平均比准单价基础上,结合评估对象的面积确定评估值。

3.固定资产-设备类

(1)机器设备

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8170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间题的通知》(财税[209113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636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扣除相应的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现价+运杂费十安装费+基础费十其它合理费用+资金成本一可抵扣增值税额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较大的机器设备,在年限法理论成新率的基础上,再结合各类因素进行调整,最终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其中:

理论成新率二(经济使用年限一已使用年限)一经济使用年限×100%

调整系数=K1×K2×K3×K4×K5

各项调整因素包括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K1)、维护保养情况(K2)、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故障频率(K3)、设备的利用率(K4)、设备的环境状况(K5)。

(2)车辆

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

A成本法

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扣除相应的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运输设备的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现价十车辆购置税+其它合理费用一可抵扣增值税额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设备,鉴于车辆成新率呈现使用初期衰减较快,而后衰减速度逐渐放缓的特征,故借鉴《车辆成新率计算方法的探索与实践》(载于《中国资产评估》期刊2013年第12期)中提出的方法,在采用余额折旧法计算理论成新率的基础上,再结合各类因素进行调整,最终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理论成新率=(1-d)×100%

式中:d=1-1/N=车辆使用首年后的损耗率

1-d=车辆使用首年后的成新率

N=车辆经济使用年限

1N=车辆平均年损耗率

n=车辆实际已使用年限

调整系数=K1×K2×K3×K4×K5

各项调整因素包括车辆的原始制造质量(K1)、维护保养情况(K2)、车况及运行状态(K3)、车辆利用率(K4)、停放环境状况(K5)。

B市场法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将评估对象与在近期发生交易的类似车辆加以比较对照,从已发生交易的类似车辆的交易价格,通过交易日期、交易情况、经济水平、个别因素等的修正,得到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国内有规范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

活跃,同类型二手车辆挂牌实例较多,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计算公式为:

待估车辆的评估值=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经济水平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可比交易实例价格:由评估人员选取与此次评估资产基准日相近的案例资产的交易价格取得。

交易日期修正:由于委估对象取的是评估基准日时点的价格,而可比实例的交易日期往往不为基准日当天,期间的市场行情可能出现变化,一般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趋势进行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考虑交易价格的客观合理性,对各类可能造成可比实例交易价格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因素进行相应的修正。

经济水平修正:根据可比交易案例与委估对象在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区别进行修正。个别因素修正;根据可比交易案例与委估对象在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启用日期、状况等因素上的区别进行修正。

(3)电子设备

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

A成本法

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间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9]13号)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置成本应扣除相应的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电子及其他设备的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设备现价-可抵扣增值税额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一般电子及其他设备,直接采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二(经济使用年限一已使用年限)一经济使用年限×100%

对于部分购置日期较早的电子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4.在建工程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在建工程特点,对于各项未完工的项目,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在核实后的账面值基础上,按别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5.使用权资产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对于土地使用权,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使用年期等差异因素修正,以此得到待估土地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评估的基本公式如下:

P=PB×A×B×C×D×E

其中:P一待估土地评估值;

PB一比较实例价格;

A一待估土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一待估土地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一待估土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一待估土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一待估土地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年期修正指数。

(2)其他无形资产—软件类

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且无升级服本的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但版本已经升级的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对于定制软件,以向软件开发商的询价作为评估值;对于已没有市场交易的通用软件以及难以向软件开发商询价的定制软件,在原始购置成本基础上,参考同类软件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确定评估值。

(3)其他无形资产—专利

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由于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较强的独特性,不同技术类无形资产进行类比的要求和难度较大,难以收集到类似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及相关案例的具体信息,故本次评估不适 用 市 法。

故本次评估亦不适用成本法。

由于被估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收益法能够体现其对收益的贡献,且对未来收益的贡献可以预测并用货币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量化,故本

次采用收益法(收入分成法)评估,在预测未来与技术相关的营业收入基础上,采用收入分成率估算技术类无形资产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额,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以此确定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基本公式如下:

F×Ki7=+r)

其中:V一技术评估值;

r一技术的折现率;

n一技术的收益期限;

Fi一未来第i期与技术相关的营业收入;

Ki--未来第i期技术的收入分成率。

(4)其他无形资产—商标

由于被估商标在行业内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较低,主要作为标识作用,对企业收益的直接贡献有限,故本次未采用收益法评估;由于商标具有较强的独特性,不同商标进行类比的要求和难度较大,难以收集到类似商标的交易案例及相关案例的具体信息,故本次未采用市场法评估;由于商标的取得成本可以计量,故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基本公式如下:

商标评估值=重置成本× (1一贬值率)

其中,重置成本主要包括设计和注册商标所需支付的设计成本和商标申请费用。对于标样相同的商标,设计成本仅考虑一次。由于商标的重置成本较小,故重置成本中未考虑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贬值率根据商标的法定保护期限和使用情况分析确定。

(5)其他无形资产—域名

对于域名,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基本公式如下:

域名评估值=重置成本× (1一贬值率)

7.长期待摊费用

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产生原因、形成过程并核实金额准确性的基础上,以预计可实现的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确认评估值。

9。其他非流动资产

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0.负债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和金额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自接受资产评估业务委托起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进行接治,明确以下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1)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2)评估目的;(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价值类型;(5)评估基准日;(6)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需要批准的经济行为的审批情况;(7)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8)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9)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0)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在业务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在确保受理该资产评估业务满足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控制要求的情况下,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资产评估计划,包括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及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四)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采用询间、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手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1)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等资料;(2)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其他资料。采用观察、询间、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

(六)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行生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上,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并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

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根据内部审核意见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修政和完 善后,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沟通结果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合理完善后, 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定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除公众已获知的交化外,无其 他重大变化;

政策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重大违 规 事 , 5.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案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业务结构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不可预见性变化的潜在影响;

10.假设被评估单位拥有的各项经营资质未来到期后可以顺利续期;

11.被评估单位及其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评估假设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未来无重大变化,评估师对企业目前的主营业务构成类型、研发人员构成、未来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比例等指标分析后,基于对未来的合理推断,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未来具备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能够持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1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5,60.53万元,评估价值73016.53万元,增值额7,416.00万元,增值率11.30%;总负债账面价值21,07.02万5元,评估价值20,955.18万元,减值额121.84万元,减值率0.58%;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14,523.51万元,评估价值52,61.35万元,增值额7,537.84万元,增值率16.9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x100%

1 流动资产 44,316.83 45,600.11 1,283.28 2.90

2 非流动资产 21,283.70 27,416.42 6,132.72 28.81

3 债权投资 - - -

4 其他债权投资 - 5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11,488.58 10,982.31 -506.26 -4.41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9 投资性房地产 - - -

10 固定资产 8,195.18 11,055.97 2,860.79 34.91

1 在建工程 179.42 0.84 -178.58 -99.53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使用权资产 14.31 14.31 - 0.00

15 无形资产 888.40 4,845.18 3,956.78 445.38

16 开发支出 - - -

17 商誉 - - -

18 长期待摊费用 142.18 142.18 - 0.00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8.63 348.63 - 0.00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0 27.00 - 0.00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x100%

21 资产总计 65,600.53 73,016.53 7,416.00 11.30

22 流动负债 20,147.30 20,147.30 - 0.00

23 非流动负债 929.72 807.88 -121.84 -13.11

24 负债合计 21,077.02 20,955.18 -121.84 -0.58

25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44,523.51 52,061.35 7,537.84 16.93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金部权益评估值为60,50.0万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15,976.49万元,增值率35.8%;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17,620.85万元,增值率41.09%。

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2,61.35万元,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0,50.00万元,两者相差8,438.65万元。

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资产基础法仅能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难以反映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的整合效应对企业价值的贡献;而收益法考虑的未来收益预测和折现率是企业所有环境因案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价值内涵包括了企业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以及各单项资产整合效应的价值,因此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未来预期获利能力是一个企业价值的核心所在,从未来预期收益折现途径求取的企业价值评估结论便于为投资者进行投资预期和判断提供参考。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锻造及铸进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能源、航空、航天、船船等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装备制造产业领域,预计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同时被评估单位技术团队拥有多年高端装备级铸件产品研发设计经验,通过长期积累的锻铸件研发设计数据、生产实践经验以及产品应用总结,形成了高性能级件性能控制技术、环形镀件乳制技术、簿型件热模级工艺技术、复杂结构件铸造工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被评估单位已进入了中国船舶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中国航发集团、航空工业集团、哈尔滨汽轮机等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供应链体系,并与西门子、韩国斗山重工等国际客户位于海外的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品牌影响力;经过多年发展,被评估单位在国内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其锻铸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对质量、可靠性要求较高的高端装备领域。

综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其历史年度经营业绩较好,且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品牌影响力、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预计未来随着相关领域需求的增长,被评估单位利润及现金流将持续提升。在此情况下,收益法能够合理地反映企业经营战略、未来年度相关领域需求带来的发展预期及风险因素,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故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人民币60,50.00万元,大写陆亿零伍佰万元整。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五)评估结论公允性分析

本次评估结论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28.3倍(按2024年归母净利润计算),市净率为1.41倍(按基准日归母净资产计算)。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倍数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P/E) 市净率(P/B)

600765.SH 中航重机 41.57 1.86

300775.SZ 三角防务 38.89 2.51

605123.SH 派克新材 35.77 2.07

688239.SH 航宇科技 35.59 3.54

平均值 37.96 2.50

注:0数据末票:同北顺FhD:@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评估基准日25年6月30日市125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国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25年6月30日市值2024年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③新承航额市净率二评估价值205年6月30日归周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国新承航份市盈率-评估价值24年度归属于每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论具备合理性。

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估值倍数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标的公司/被评估单位 标的公司业务 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或评估结果 业绩承诺期/评估预测期净利润 市盈率 市净率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300850.SZ 新强联 圣久锻件 工业金属银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190,100.00 15,339.00 16,546.28 17,510.50 11.55 1.62

001239.SZ 永达股份 金源装备 高速重载齿轮锻件、齿轮轴锻件、齿圈锻件等自由锻及模锻件 125,057.14 累计25,000.00万元 15.01 1.17

300069.SZ 金利华电 润博科技 导弹结构件的生产制造 135,000.00 11,329.64 13,613.11 16,207.46 9.84 2.53

300159.SZ 新研股份 明日宇航 航空航天飞行器结构件 363,967.00 17,000.00 24,000.00 40,000.00 13.48 5.16

平均值 12.47 2.62

本次交易 2新 文航锐 高性能铸缴件 60,500.00 3,500.00 4,500.004,500.00 5,500.005,500.00 13.44 1.41

于本次交易已额至2025年且补义人利润为4年,诚的公司净利润流券2028年数据:@市净非0支作 价/最 近期净 资 产。

12.47倍基本接近。同时,本次交易的市净率1.41倍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平均市净率2.62倍。整体而言,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

本次评估结果对上述指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在收益法评估模型中,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对收益法评估结果有较大影响,故

金额单位:万元

指标 变动率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率

营业收入 3.00% 65,200.00 7.77%

1.50% 62,800.00 3.80%

0.00% 60,500.00 0.00%

-1.50% 58,100.00 -3.97%

-3.00% 55,700.00 -7.93%

毛利率 3.00% 75,800.00 25.29%

1.50% 68,400.00 13.06%

0.00% 60,500.00 0.00%

-1.50% 52,500.00 -13.22%

-3.00% 45,600.00 -24.63%

折现率 3.00% 42,400.00 -29.92%

1.50% 50,200.00 -17.02%

0.00% 60,500.00 0.00%

-1.50% 74,500.00 23.14%

-3.00% 94,900.00 56.8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和经济行为产生的 影响。

(一)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存在以下不动产抵/质押事项:

序号 权证编号 抵/质押物 抵/质押人 抵/质押权人 抵押期限 抵押详情

1- 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4446号 厂房(热处理车间) 土地1(L-08-3号地块) 新承航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023/6/2-2026/6/2 2023年6月2日,新承航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署

-3- 001454163号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3794号 办公楼 道东江路132号附1号1-3幢、江津区德感街道工业园区1幢1号用作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重

4- 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1452971号 宿舍楼 高综23012号《综合授信协议》及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的担保,最高担保额为5,500万元。

5- 渝(2022)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443293号 A车间(粗加车间) 土地2(B-02-01-05号地块) 新承航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023/7/24-2025/11/8 2023年7月24日,新承航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最

7 000443293号渝(2022)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443324号 (改建)B车间(锻造车间) 路10号A车间幢1-1、江津区德感街道通园路10号B车间幢1-1房产用作为与抵押权人在2023年7月24日至2025年11月8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的一系列债权的担保,最高担保额为4,000万元。

(2)纳入本次评估的B厂区1号库房,建筑面积1,50532m2,该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已取得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的出具的扩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函以及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本次建筑面积以企业提供的峻工验收面积为依据,最终建筑面积以政府有关部门测绘面积为准。

(3)截至评估基准日,新承航锐拥有的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L-08-3号地块、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B-02-0-5号地块上建有部分建(构)筑物,实际由新承航锐使用,包含建筑物12项共3045.37平方米,构筑物10项。上述资产,新承航锐未进行账务核算及评估申报,未能提供权属依据及相关建设成本的支付依据,本次评估未纳入评估范围。

(4)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高综23012流4”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00万元,评估基准日贷款余额为59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8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同时,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还签订了编号为“重高质23012-”的质押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标的为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总价为723.45万元。上述应收账款质押已办理编号为“重商登23012- 4”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5)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高综23012流-5”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00万元,评估基准日贷款余额为788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还签订了编号为“重高质23012-”的质押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标的为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总价为896.4万元。上述应收账款质押已办理编号为“重高登23012-5”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6)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高综23012流-6”的流动资金贷款合间,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评估基准日贷款余额为985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还签订了编号为“重高质2302-6”的质押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标的为重庆新承航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总价为1,51.04万元。上述应收账款质押已办理编号为“重高登23012- 6”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7)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高综23012流:8”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00万元,评估基准日贷款余额为6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5年1月2日至2026年2月1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还签订了编号为“重高质23012-8”的质押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标的为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总价为691.21万元。上述应收账款质押已办理编号为“重高登23012- 8”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8)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新承航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谈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HZ2025014”的融资租赁合同,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为1,056.39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025年5月7日至2027年4月20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谈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HZDY2025014”的动产抵押合同,抵押标的为 融资租入的17台(套)机器设备。

(9)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新承航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编号为“MSFL-2--010-01-XW”的融资租赁合同,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为1,014.19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于定了编号为“MSL,202--3-01-XW-B-1”的法人保证合同,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金部债务的履行向出租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还签订了编号为“MSFL-024-1-0130-0-XW-DY-01”的抵押合同,抵押标的为融资租入的18合(套)机器设备。

(10)截至评估基准日,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5YL021854-L-01的融资租赁合同,评估基准日剩余本金为712.84万5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7年3月21日。同时,重庆新承航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还签订了编号为“25YZL02184-GED-1”的抵押合同, 抵押标的为融资租入的29台(套)机器设备。

((11)截至评估基准日,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汇川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01250053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为600万5元,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为6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6年2月20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汇川支行还签订了编号为52100525003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汇川支行与债务人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银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810万元。

(12)截至评估基准日,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义分行签订了编号为责银遵义(营业部)借20231008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40.00万元,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为1,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义分行签订了编号为贵银遵义(营业部)授2023100801高保01的最商额保证合同,保证人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与债务人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锻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2,40.0万元。

(13)截至评估基准日,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级有限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20221042795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600万元,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为54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6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义分行签订了编号为贵银遵义(营业部)授2023100801高保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与债务人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银有限公司形成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240.00万元。

(14)截至评估基准日,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级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再综25013流-1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500万元,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再保25013的最高额保证合间,保证人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文行与债务人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级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10000万元。

(15)截至评估基准日,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级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再综25013流-2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500万元,评估基准日借款余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同时,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重再保25013的最高额保证合间,保证人重庆新承航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与债务人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级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1,0000万元。

(16)截至评估基准日,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级有限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2NZ2024231-82-0-Hz的售后回租合司同,评估0准日余本金为1,6209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6日。同时,保证人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出租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编号为 ZNZZ-2024123-882-0-HZ-G01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保证人重庆新承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承租人遵义航天新力精密铸级有限公司在售后回租合同项下金部债务向出租人海尔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和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本次评估无委托人未提供的关键资料。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本次评估未发现评估基准日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历史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利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众环审(2025)10171号”,报告出具日为2025年12月8日,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五)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公司存在以下股权转让事项:

2025年7月5日,重庆庚锐、凌俊、邓红新与渝毅隆豪、雷世光、刘川、古德炜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回购协议》,约定由凌贷、邓红新指定的重

庆康锐回购渝毅隆豪、雷世光、刘川、古德炜持有的57.687万股股份,转让价格按照取得股份时支付的本金加算3%的年化利率。

2025年7月7日,遵义光豪、刘广与东台红锐、邹潜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回购协议》,约定由刘广指定的遵义光豪回购东台红锐持有的8.3221万股股份及邹潜持有的75655万股股份。因遵义光豪回购款项未能支付,2025年12月4日,刘广、王静雅与东台红锐重新签署了新的《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回购协议》,约定变更为刘广回购东合红锐持有新承航锐的.3221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取得股份时支付的本金加算6%的年化利息;2025年12月4日,邓红新、遵义光豪、刘广与邹潜签署了《关于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之补充协议》,约定变更为由邓红新回购邹潜持有新承航锐的7.5655万股股份,转让价格按照取得股份时支付的本金加算3.5%的年化利率确定为213.71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方 被回购方 回购股份数(万股) 回购价款(万元)

重庆庚锐 渝毅隆豪 37.8276 1,054.9167

雷世光 7.5655 211

刘川 7.5655 210.9833

古德炜 4.7284 131.8646

刘广 东台红锐 8.3221 220+6%的年化利息

注:截至评估报告日,刘广尚未向东台红锐支付完毕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根据其签署的《回购协议》,协议签署后3日内应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股东权益归属刘广。刘广应于2025年12月15日前支付首期转让价款110万元,并于2026年2月16日前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承航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凌俊 561.9657 14.8559%

2 邓红新 493.7007 13.0513%

3 两江红马 468.5562 12.3866%

4 重庆赤宸 252.1846 6.6667%

5 尚道华欣 234.2781 6.1933%

6 共青城云臻 206.1647 5.4501%

7 刘广 205.9801 5.4452%

8 湖南航空航天 187.4225 4.9546%

9 红马壹号 187.4225 4.9546%

10 重庆庚锐 183.7793 4.8583%

11 宋万荣 103.7727 2.7433%

12 嘉兴军海投资 93.7112 2.4773%

13 刘晴 86.4542 2.2855%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4 孟玮 72.6102 1.9195%

15 大连航天半岛 46.8556 1.2387%

16 王静雅 45.2676 1.1967%

17 上海茂旺 42.7609 1.1304%

18 付伟 40.0000 1.0574%

19 红马奔腾 39.3587 1.0405%

20 恒汇创富 37.8276 1.0000%

21 遵义光豪 31.0783 0.8216%

22 吴元忠 30.0000 0.7931%

23 无锡云晖 28.1134 0.7432%

24 东台红锐 21.9400 0.5800%

25 郭斌 20.0000 0.5287%

26 宁波红昇 16.8680 0.4459%

27 遵义达航 11.5837 0.3062%

28 王美芳 9.8351 0.2600%

29 饶晓锦 8.7584 0.2315%

30 王盛忠 3.9554 0.1046%

31 邵雪刚 3.9554 0.1046%

32 胡微 3.7827 0.1000%

33 董晋龙 2.8253 0.0747%

合计 3,782.7688 100.0000%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本次评估无评估程序受限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租赁事项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新承航锐 重庆千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东原D7写字楼1501、1509 372.90 2024.01.20-2026.01.19(实际于2025年7月末提前退租) 办公

遵义新力 通联航天工业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遵义市大连路航天工业园内标的物(27-1#精铸车间、27-1-1#车间、27-2#砂铸车间、27-3#压铸车间、原267厂办公楼、27-4#清理车间及门卫小平房等) 12,533.43 2025.01.01-2025.12.31 生产经营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若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是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基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如下:仅供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仅限用于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限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截明的评估结诊使用有效期内使用;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

重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国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2月8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金证评报字【2025】第0692号资产评估报告签章页)

资产评估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报告日:2025年12月8日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 龙兰路277 号东航滨江中 心T3座7楼 邮编:200232

电话: 021-63081130 传真: 021-63081131 电子邮箱: contact@jzvalua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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