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证券简称:百普赛斯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4月23日至5月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由76元/股调整为74.5元/股,并确定2023年5月
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变动情况1、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6元/股调
整为74.5元/股。
2、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由74.5元/股调整为48.6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64万股调整为
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16万股调整为24万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成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13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及归属条件”
中关于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4.93
47443.09万元,低于首次授予限制性
第一个归属期亿元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由此,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需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未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
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13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部分79名激励对象(不包含7名离职人员及1名成为监事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
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361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491万股(调整后)。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13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79名激励对象(不包含7名离职人员及1名成为监事的原激励对象)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26.361万股(调整后)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作废34.491万股(调整后)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13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此外,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79名激励对象(不包含7名离职人员及
1名成为监事的原激励对象)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361万股(调整后)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34.491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调
整的原因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
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