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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普赛斯: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8-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80证券简称:百普赛斯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1、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4月23日至5月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由76元/股调整为74.5元/股,并确定2023年5月

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74.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6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16万股。(一)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原因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2022年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00元;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40000000股,转增后股本增至

120000000股。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1、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74.5-1.5)/(1+0.5)=48.67元/股。

2、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64*(1+0.5)=96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16*(1+0.5)=24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4.5元/股调整

为48.6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64万股调整为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16万股调整为24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调

整的原因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

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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