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证券简称:百普赛斯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北京百普赛斯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苗景赟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6月6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9503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
1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9620497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45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45名,代表股份数为69794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6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
股份数为53038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9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40名,代表股份数
为1675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7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40名,代表股份数
1675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4.00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0名,代表股份数为16756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7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85684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8%;反对12219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8%;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984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07%;反对12219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5%;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2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85484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1%;反对12219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8%;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50984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13%;反对12219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林涛先生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参与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9524896股。
同意661795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83%;反对33208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6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41094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53%;反对332085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8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林涛先生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参与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9524896股。
同意66181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906%;反对33192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2%;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41254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448%;反对331925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090%;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林涛先生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参与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9524896股。
同意661795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83%;反对33208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6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41094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53%;反对332085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4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8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雅程、许宸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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