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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普赛斯: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80证券简称:百普赛斯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权益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6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五)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一)调整事由1、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79503股后的股本119620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87349元)/

(1+0.3987349);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3.987349股。

2、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2026年6月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67177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0306617.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及《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增值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限制性股票

(1)授予价格的调整

a.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7.91-0.60=17.31元/股。经过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91元/股调整为

17.31元/股。

2、股票增值权

(1)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的调整

a.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b.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25.44-0.3987349)÷

(1+0.3987349)-0.60=17.31元/份(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兑付价格上限=(100-0.3987349)÷(1+0.3987349)

-0.60=70.61元/份(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25.44元/份调整为17.31元/份;兑付价格上限由100.00元/份调整为70.61元/份。

(2)股票增值权数量的调整

a.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增值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25.1900×(1+0.3987349)=35.2341万份(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数量由25.1900万份调整为35.2341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价格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2024年、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兑付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91元/股调整为17.31元/股;

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25.44元/份调整为17.31元/份;兑付价格上限由100.00

元/份调整为70.61元/份;股票增值权数量由25.1900万份调整为35.2341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权益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归属期/行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行权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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