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4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决议内容
第五届监事会第(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25日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2024年7月(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十二次会议1日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2024年7月(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一次会议17日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2024年8月(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二次会议28日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2024年10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三次会议月29日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顺利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除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监督检查,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原则,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一)2025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合规、高效。结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内控建设、公司治理
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