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万鹏先生、董小锋先生及董事汤春辉先生
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万鹏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会议届次议案内容审议结果号
1第六届董事各项议案
会审计委员均审议通
1、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2025年第过一次会议2第六届董事1、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各项议案会审计委员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均审议通会2025年第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过二次会议2、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六届董事各项议案会审计委员1、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均审议通会2025年第的议案》过三次会议
4第六届董事各项议案
会审计委员均审议通
1、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2025年第过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三)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审阅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三会”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公司资料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