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3证券简称:百胜智能公告编号:2025-036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董事会通知以口头及通讯的方式发出,现场决定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百胜智能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5年7月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由董事刘润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刘润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润根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本次会议选举龚卫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龚卫宁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选举刘润根先生、龚卫宁女士和张荣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润根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张荣先生、龚卫宁女士和杜灵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荣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刘润根先生、周永志先生和杜灵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永志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周永志先生、张荣先生和万鸿艳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永志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续聘刘润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万鸿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子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熊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丽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万鸿艳女士的任职资格已
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刘润根先生简历刘润根,男,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5月至1998年11月,任江西太昌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15年9月,任百胜有限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百胜智能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润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808000股,占比38.6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龚卫宁女士之配偶,公司副总经理刘子尧先生之父亲,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润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龚卫宁女士简历龚卫宁,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江西太昌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15年9月,任百胜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百胜智能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百胜智能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龚卫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381334股,占比13.7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董事刘润根先生之配偶,公司副总经理刘子尧先生之母亲,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龚卫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万鸿艳女士简历万鸿艳,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江西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7月至2015年9月,任百胜有限财务会计;2015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百胜智能董事、财务负责人;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百胜智能董事、财务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百胜智能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万鸿艳女士通过新余一棵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比0.0337%,通过新余大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比0.016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鸿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袁春燕女士简历袁春燕,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任莎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历任百胜有限外贸业务员、外贸部部长;2015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百胜智能外贸部部长;2019年5月至今,任百胜智能董事、外贸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袁春燕女士通过新余一棵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比0.0337%,通过新余大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比0.011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春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荣先生简历张荣,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3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江西康达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南昌东诚财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咨询师。2024年5月起,任百胜智能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张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周永志先生简历周永志,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至2020年,历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主任;2006年至2011年,任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务中心总经理;2011年至今,历任侨鑫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总监、董事长助理(集团副总裁,分管集团法律与合规部及审计部)。
截至公告日,周永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永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杜灵女士简历杜灵,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新加坡华侨银行成都分行客户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渣打银行成都分行资深客户经理;2009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法国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区域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任西藏冠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市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私人财富部副总监。2022年9月起,任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监。2022年6月起,任百胜智能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杜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000股,占比0.005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灵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刘子尧先生简历刘子尧,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任百胜智能董事长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百胜智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子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32000股,占比15.76%;通过新余一棵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70000股,占比0.1518%,通过新余大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
占比0.0675%;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润根先生与副董事长
龚卫宁女士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子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9、熊祥先生简历熊祥,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年8月至1999年9月任江西金都大酒店核算员;1999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百胜有限采购部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百胜智能董事、采购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任百胜智能采购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百胜智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熊祥先生通过新余一棵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比0.0590%,通过新余大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比0.056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0、黄丽君女士简历黄丽君,女,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2020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25年4月至今,任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黄丽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丽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相关情形。经查询,黄丽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