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
已消除专项说明的意见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2025年度消除了前述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