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密切跟踪公司发展动态,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郝颖,男,1976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振华集团宇光电工厂技术员,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理论研究室科研员,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应参加董事现场通讯亲自委托缺席列席股东事姓名会会议次数参会参会出席次数出席次数次数大会次数郝颖9279001
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股东大会1次,因自身工作原因缺席股东大会1次,会上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8次会议,本人出席并主持了会议。本人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仔细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执行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经营情况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准确合理,报表披露数据真实完整,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对公司董高薪酬政策与考核机制提出建议,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薪酬体系,提升系统性与科学性。
2、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会议资料进行了
认真审阅,针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议案,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探讨,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开展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日常审计中作用的发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相关审计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在日
常履职过程中,关注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疑问及诉求,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关注公司的媒体舆论,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
本人对公司的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检查和监督,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且全面地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同时,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资金贷款,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全方位地向投资者展现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构建了一套完备且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在日常运营中严格落实执行,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有关业务。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
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推动公司规范化运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运作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深化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继续
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与建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积极助力公司完善与优化治理结构,通过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郝颖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