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证券简称:亚康股份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部分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结束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称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远至鸿”,变更后的名称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5186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05%,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025年6月19日,祥远至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81800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6月27日,祥远至鸿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9200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4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部分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7月1日,公司收到祥远至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束的告知函》。根据自身安排,祥远至鸿决定结束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截至2025年7月1日,祥远至鸿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05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占剔除回购(元/股)(股)本比例专户后总股本比例
2025年6
56.8300818000.09%0.09%
月19日
2025年6
58.72422818000.32%0.33%
月25日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6
59.4073414000.05%0.05%
月26日
2025年6
58.9201942000.11%0.11%
月27日
祥远至鸿小计--4992000.57%0.58%
2025年6
53.3400945000.11%0.11%
月25日
2025年6
大宗交易53.7300400000.05%0.05%月27日
2025年6
53.1500760000.09%0.09%
月30日
小计--2105000.24%0.24%
总计--7097000.81%0.82%
注:上表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祥远至鸿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购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专户后总股股数(股)股数(股)例(%)比例(%)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951869810.97880899810.1510.23
祥远至鸿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51869810.97880899810.151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已经完成、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已结束,祥远至鸿
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祥远至鸿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远至鸿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祥远至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