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态势,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就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薛莲,女,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1月-2000年6月,上海柏力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00年 6月-2003年 5月,清华大学 A管理模式中心,担任法律课题组长;2003年 6月至今,历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4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审议的重大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应参加董事现场通讯亲自委托缺席列席股东事姓名会会议次数参会参会出席次数出席次数次数大会次数薛莲9279002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管理层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相关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股东大会2次,积极倾听股东所提出的各类意见与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
(1)提名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8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沟通配合,指导审计部门开展各项相关工作;积极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经营情况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准确合理,报表披露数据真实完整,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果。
2、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主动地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各项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及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沟通审计情况,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审计进度;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相关审计情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
股东诉求,倾听投资者建议,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主动关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
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建设和运作等事项的汇报。重点对公司的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针对公司经营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建议,确保每条合理建议都能及时得到落实。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定期及不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形成有效的双向沟通机制,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始终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就各类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展开深入且全面的沟通交流,致力于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并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与合规性。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资金贷款,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有关业务。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和稳定,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增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期望公司在董事会的引领下,于新的一年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持续推动公司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稳步迈进,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独立董事:薛莲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