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年4月1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由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2024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6年1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于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展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前,与其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专项沟通。双方围绕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审计策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团队切实发挥专业胜任能力,严格规范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2、2026年1月,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议,就2024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影响分析,详细问询了相关事项的核查范围、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及职业判断逻辑。
3、2026年3月,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议,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后,就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工作进度等事宜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同时对审计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针对审计过程中提出的管理改进建议,提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落实。
4、2026年4月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
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
5、2026年4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2024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专项说明》。
三、总体评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该所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慎的评价,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的沟通,就审计相关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