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证券简称:亚康股份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远至鸿”)分别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其名下的“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受让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份)及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科技”)签署相关协议,祥远至鸿将其持有的公司43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5.04%)转让给富德产险、富德科技。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富德产险、富德科技将分别持有公司43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5.0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受让方富德产险、富德科技承诺,自前述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
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6年5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祥远至鸿与富德
产险、富德科技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和《股份转让协议(二)》,祥远至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富德产险、富德科技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43400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7月3日,祥远至鸿与富德产险(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最终过户登记至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
同日,祥远至鸿与富德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中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7月21日,祥远至鸿与富德产险(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将转让价格由59.64元/股调整为46.53元/股。同日,祥远至鸿与富德
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将转让价格由59.64元/股调整为46.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
8680000股。本次过户完成后,富德产险、富德科技将分别持有公司43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5.0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剔除回购本次变动数占剔除回购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专户后总股量专户后总股
(股)例(股)例本比例本比例
徐江3163847836.46%36.73%-3163847836.46%36.73%南京祥远至鸿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880899810.15%10.23%-86800001289980.15%0.15%(有限合伙)南京天佑永沣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13586711.57%1.58%-13586711.57%1.58%(有限合伙)
小计4180614748.18%48.54%-86800003312614738.17%38.46%富德财产保险股
00.00%0.00%434000043400005.00%5.04%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科技
00.00%0.00%434000043400005.00%5.04%
有限公司
小计00.00%0.00%8680000868000010.00%10.08%
注:上表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控制权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