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富瀚
股票代码:301086信息披露义务人:FOREVER CHARM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恒美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
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
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
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
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
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
明..........................................12
第八节备查文
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鸿富瀚、公司指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恒美国际、 FOREVER CHARM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恒美指本企业国际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FOREVER CHARM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称:恒美公司名称国际有限公司)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注册地址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董事 LU LING-CHAN(呂姈蟾)注册资本50000美元商业登记号码1431437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年9月12日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股权结构 Magic Proficient Limited 持有本企业 100%股权
(二)恒美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或其主要负责人)的介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LU LING-CHAN女董事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否(呂姈蟾)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00%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产整合、资金周转及自身业务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44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4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000%)。信息披露义务
人于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0000000股的0.9667%(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0.970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0000000股的0.0334%(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0.0336%)。
前述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8%),不再是公司持
股5%以上的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加或者继续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安排,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0000股的6.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6.022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8%),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100股,合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90000000股的1.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39%)。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股数占总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92.248700000.9667%
恒美国际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
大宗交易方式77.71301000.0334%
合计---9001001.00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4000006.0000%44999004.9999%
恒美国际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000006.0000%4499900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8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以上“占总股本比例”有效计算基数为90000000股,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
9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39500股进行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变动
前持有公司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0227%、本次变动后
持有公司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188%。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1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签字):
恒美国际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2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地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鸿富瀚股票代码301086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FOREVER CHARM
Wickhams Cay II
INTERNATIONAL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Road TownLIMITED(中文名称: 通讯地址Tortola VG1110恒美国际有限公司)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增加□减少?不变,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5400000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持股比例:6.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的6.0227%)
14基本情况
变动后持股数量:44999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900100股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1.000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3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是□否□不适用?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注:此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是□否?不适用□该上市公司股票
15(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签字):
恒美国际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6



